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34-1
拾得人通知与返还遗失物的基本原则
一、一般理念
拾得人通知与返还遗失物的基本原则,指基于尊重公序良俗之准则而派生的一项民事公信原则,即拾得人崇尚公德的拾金不昧等原则: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应当不迟延地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或者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这是中国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中高度限制性原则,本质上是一种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的习惯性道德法原则,如今对于建设现代文明社会仍然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拾得人通知与返还遗失物的基本原则,包括社会主义的尊重公序良俗原则、拾得人崇尚公德的拾金不昧原则、文明公约的义务重于个人权利的原则、遗失物无处分权人自觉自律原则、返还原物与上交遗失物诚实守信原则、与遗失物关系人和睦相处原则、拾得人善始善终原则以及其他的法定或者意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一定写进物权法,但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是符合民法通则规定和物权法理、群众心理的客观原则,是每个拾得人的行动准则。
二、一般分析
1.尊重公序良俗原则
尊重公序良俗原则,是民事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的普遍性原则,是公民对公和对私各项事务中守法守纪的、良好道德风尚的、戒除私心杂念专门利人的行为准则。尽管是抽象的概念,对于遗失物的每个拾得人有道德法的约束力。
《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概括了尊重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方略。公序,通常表述为“公共秩序”;良俗,即善良风俗。中国在扁平化管理的计划经济时期,特别是在红色的**时代,特别重视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教育,特别重视爱党爱国爱社和遵纪守法、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教育,特别重视学习英雄模范人物和学习雷锋精神教育,整个社会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那个时候,很少有贪污腐化现象,各个地方几乎都是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四方平安。
中国在凹凸化管理的商品经济转轨时期,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时期,西方世界腐朽的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着许多人的头脑,黄赌、毒、黑、恶、邪、贪、畸、骗、假等极端丑恶的现象,在解放初期已经消灭了的开始死灰复燃了,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从30多年前的“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四方平安”坠落到“以邻为壑,公然偷盗,入室抢夺,八方不宁”,各种侵吞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日益增多,甚至于许多地方的监狱人满为患。
从新中国60多年来历史中得出的几条经验教训就是:任何时候在法制化建设中不能忘记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法制化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法制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应当从小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点一滴中做起。类似于拾物还人之类的事情,看起来是小事,但“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河”,“勿为善小而不为,勿为恶小而为之”,所有这些这些道理古人甚至于比当代人懂得多、做得好。
2.文明公约的义务重于个人权利的原则
文明公约的义务重于个人权利的原则,是正确处理整个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则,是正确处理物权关系以及法律关系、法锁关系、信托关系、对世关系的重要原则,是公民约法三章式的很管用的行为准则。尽管是抽象的概念,对于遗失物的每个拾得人有道德法的约束力。
如《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全文如下“一、热爱祖国,热爱北京;民族和睦,维护安定。二、热爱劳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三、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四、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首都,保护环境。五、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保护文物。六、崇尚科学,重教尊师;自强不息,提高素质。七、敬老爱幼,拥军爱民;尊重妇女,助残济困;八、移风易俗,健康生活;计划生育,增强体魄;九、举止文明,礼貌宾客;胸襟大度,助人为乐。”以上公约内容中的“遵守法纪”、“维护秩序”、“诚实守信”、“弘扬正气”、“热心公益”、“保护文物”、“提高素质”、“助残济困”、“移风易俗”、“助人为乐”等等文明准则,其精神实质基本上是与“拾金不昧”之类的高尚品德相同的。
以上都是表示全体公民应尽的义务,全体公民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必须始终不渝地无条件地自觉遵守。物权法的规定是“权利人的权利与义务基本对等的原则”,而在所有权的特别规定中,已经颠覆了这一原则。这里是“文明公约的义务重于个人权利的原则”,或者是“遗失物拾得人文明公约的义务重于个人权利的原则”,越是仔细研读,就越觉得是很特别,而且是很正确。
3.遗失物无处分权人自觉自律原则
遗失物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