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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91-1(3 / 3)

则,肯定不是这样的。共有人内部是有专业分工的,某些事务是有专人负责的。因此,“应当由全体共同共有人作出决定”的原则,只是针对重大事项、重要共有物的“一致决”。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97条

相关名词:〖共有物处分权〗〖主要共有物处分权的基本特征〗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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