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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但我的不是!(1 / 4)

同样是马贼,他做这个的理由看来和我不一样。??一?看书w?w?w·1kanshu·cc他是为钱和他的女朋友,我为了什么呢?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只是为了好玩。

我是个喜欢车子的人,我的三斯仿山地车陪了我五年半,比我所知道的所有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很多。

我想自己偷车的唯一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看着那些车子丢在那里慢慢坏掉会觉得很可惜,因为人们总是那么自私和不负责任,好端端的车子就这样扔在车棚或者什么阴暗角落里,让灰尘蒙住它们本来闪亮的光泽,让铁锈摧毁它们曾经旋转不息的双脚。

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是什么价格不菲的好马,但它们也有渴望奔驰的灵魂。

相比之下,我们楼倒有个人每天骑着好马进进出出,他叫劳凯,家里条件似乎不错,所以总是骑着大功率的二轮小摩托在校园里驰骋,并且坐骑总是常换常新。

不用作猜测我也知道他其实究竟是干什么的。马贼有马贼的思维,也有马贼的经验和直觉。

但这不是我诟病他的原因,马贼不喜欢被人干涉,也不喜欢干涉别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凯就是那天献花给简若宁的男生。

一个每礼拜都会换辆车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忠诚度是很值得令人质疑的,哪怕他是个车贩子。

有时候简若宁会到我们楼下找劳凯,似乎是因为内敛,总是站在楼门斜对过的小草地边上,两只手拎着小包,脚尖悬空在水泥路沿上,一点一点的,头也很低,从来都不敢正眼抬头看从我们楼里出来的其他男生,和舞台上判若两人。

只有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头抬起来,把目光停留在楼里出来的一个男生的脸上。那个男生叫骆必达。长相平平,全无特质,却是个马贼。

马贼面无表情地骑着车和她擦身而过,就像作案时和那些华丽高级的避震山地或公路跑车而身而过一样。心里默念那句“somethingdoesntbe1ong诱.”,并且相信她在自己经过时又会垂下眼帘,继续等待自己真正在等待的人。

对于简若宁我唯一的非分举动是那次偷车。因为连着有两次我没看见她骑着自己那辆自行车来上社概课,全是步行,便心生疑惑。

后来碰巧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东面那个僻静无人的停车区看见一个女生在停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

在我的眼里一辆被用过的车就像一个人的脸。有很多独特的细小特征可以用来辨认。等那个女生离开后我上去检查过了,就是简若宁那辆车无疑,只是换了把新锁。

那是我唯一一次偷一辆有主人的车,两秒钟内丁字刀就破坏了那把新锁。

我把车推到老地方的校外车摊,换了把结实的新锁,又特地加了根环形锁。但和以往不同,我没有把它放到学校东门那里,而是直接停到了简若宁她们寝室楼下,然后把两把锁的钥匙放到了车前筐里垫着的广告纸下面。

这是马贼的方式。

第三天上社概课的时候我看见简若宁终于又骑着这辆车来上课。

问题是,又过了两天。我无意中听到我的室友说起这样一则奇闻:我们学校有个女生把她的自行车借给以前的高中同学,结果一天夜里那车被偷了,但第二天早上却又出现在那个女生的寝室楼下,而且还换过了新锁,钥匙就放在车筐里,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有了三个新消息。?要?看书w?w要w?·1?k?a书n?shu·cc

一是我去加拿大读书的事情快办妥了;

二是简若宁失恋了;

三是我的同行落网了。

同行是因为向一辆崭新的禧玛诺公路跑车下手时被当场抓住的,地点是在晚自修教学楼的外面。我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事过后第二天,那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于世,居然还是他们那栋寝室楼的副楼长。

我比那些对这则消息议论纷纷的大多数人都要了解于世为什么会做马贼。也清楚他为什么会被抓住。他显然已经不满足一辆辆破旧自行车带来的小利益,而是听从了收车人的怂恿,向那些好车下手。

柿子拣软的捏,车子捡旧的偷。忘记这一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再是个合格的马贼,所以他就会得到应有的下场。

我自己的生活却依旧平静,好像完全是个局外人。

也差不多就在那个时候,简若宁不再出现在我们楼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束很嬉哈风格的女孩子,站在楼下等劳凯用大功率的哈桑二轮摩托载她出去玩。

与之相对应的是。那几天的社会学概论课简若宁都没有来上。

“幸好老师没点名。”陈镇也现这件事情后这样补充道。他真是个单纯的人,大学生活里除了机械工业课本、男生食堂的炸鸡腿、f1和盗版电影之外,只有一个叫骆必达的性格内向乖张的男生。

陈镇也是这所学校里第一个知道我要出国的人。我也只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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