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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1 / 3)

1.采购价格折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涉及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采购货物涉及的增值税,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情况下,能够索取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时,抵扣的进项税额最大,则应纳税额最小;能索取6%征收率专用发票时,应纳税额次之;能索取4%征收率专用发票时,应纳税额再次之;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时,应纳税额会最大。同理,与增值税紧密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的增减而增减。

至于企业所得税,则与企业税前利润的大小相关。不能索取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时,因多缴纳了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税前可扣除的税费增加,企业所得税会相应减少。但是,能索取17%、6%、4%专用发票和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时的税费总额是依次递增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采购时为了抵销自己因拿不到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而造成的损失,必然会找供货方——不能出具17%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协商,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求供货的小规模纳税人降价供货,否则就断绝往来。而这种情况下的因“票”降价,折价幅度定多少合适呢?定高了,供货方承受不起,定低了,采购方抵销不了税负上吃亏数额。看来这里面应当有一个令双方都不吃亏的折价幅度——价格折让临界点。

怎样找到这个临界点?我们不妨引进会计学上的现金流量分析原理,并借用数学方法求知。

设任意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某货物的含税销售额为Q(适用17%税率)时,该货物的采购情况分别为索取17%、6%、4%专用发票和不索取专用发票。含税购进额分别为A、B、C和D,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两项按8%计算,企业所得税率33%,另外,四种情况的采购费用、供货质量都相同(即不考虑采购费用对所得税的影响)。那么,根据现金净流量计算公式,分别求出各采购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如下:

(1)索取17%专用发票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为。

(2)运用同样的方法,我们不难求出能索取6%、4%专用发票和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现在,采购企业以①式——购销双方互不吃亏状态下的现金净流量为标准,若令②式等于①式,即索取6%专用发票情况下的现金净流量跟①式这个标准现金净流量相等时,可求出②式中的B与①式中的A之比为89.8%,也就是说,当采购企业索取6%的专用发票购货时,只要供货方给予含税价10.2%的价格折让,采购企业就不会吃亏。同样的方法,能够计算出采购企业索取4%专用发票和不能索取专用发票情况下,售货方的价格折让临界点分别为12.04%和15.7%。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在购货时运用价格折让临界点原理,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跟小规模纳税人打交道,只要所购货物的质量符合要求,价格折让能够达到相应的临界点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全应当弃远求近,从身边的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货,以节省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增加企业效益。

经典案例

某服装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要外购棉布500吨。如果从外省市棉纺厂购入(一般纳税人),假定每吨价格需3万元(含税价)。当地有几家规模较小的棉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所生产棉布的质量可与外省市棉纺厂生产的棉布相媲美。假定当地棉纺企业能从税务局开出4%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该服装生产企业以什么价格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才不会吃亏呢?

避税分析

按上面的公式,企业能索取4%专用发票时的价格折让点为12.04%,即该服装生产企业只要以每吨26388元[30000×(1-12.04%)]的价格购入,就不会吃亏。如果考虑到运费的支出,以这个价格购入还会节省不少费用。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运用价格折让临界点原理,在销售产品时可以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例如,可用价格折让临界点来反驳或说服购货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理的折价要求,促使购销双方达成共识,互惠互利,平等合作(注:本文在运用现金流量分析中,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资料来源:《中国税务报》)

2.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这里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进项税额是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购货发票上注明的,不是计算出来的,但有例外(购进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收购废旧物资等)。二是进项税额表示销售方在购买货物时,也同时支付了货物所承担的税款。

增值税进项税额筹划策略包括:

(1)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要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2)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要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要向受托方收取增值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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