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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7月(2)(2 / 3)

事。都是有关交收东三省的事。中国政府不批准增将军所订的暂约,那么,日后杨先生所议的条款能否得到批准,就值得怀疑了。”

杨儒见拉姆仍不死心,便十分决断地说:“如果没有政府的指示,我决不会签字。”

拉姆见杨儒在威逼之下毫不让步,便推诿道:“‘暂约’一事,须由户部主持。”

在这次会晤中,杨儒为争取废止“暂约”所做的努力无结果,但探明了废止“暂约”的关键,取决于俄权倾一时的宠臣维特的态度。

1月23日杨儒再次约见维特,交涉废止“暂约”问题。

杨儒向维特开门见山说明来意,直言道:“暂约必须作废。”

维特则十分蛮横地坚持中国政府必须先批准暂约,然后再商议签订正式条约。

两人意见相持不下,维特便企图把暂约之事推给外交部,说:“外交大臣拉姆最讲公正,也认为必须先批准暂约,再商订正约。”

杨儒早有准备,进逼一步说;“拉姆大臣对我说,此事全部由你主持。”

维特见无法推托,故意装作思考的样子,过了一会,又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作为附加条件,被杨儒一一否决。

经过杨儒坚持不懈的抗争,终于迫使维特做出让步,应允了废止“暂约”。同时,维特要求在商订正约的时候请杨儒做出让步的附加条件也遭到了理所当然的拒绝。

杨儒见维特在“暂约”问题上的态度松动,便趁热打铁,随即于1月24日,会晤俄外交大臣拉姆,以求最后敲定废止“暂约”。

杨儒首先向拉姆通报了与维特会谈的结果,问拉姆还有什么意见。

拉姆与维特已通过气,表示批准暂约之事不再讨论,但希望杨儒以后在商订正式条约时不要阻拦。

至此,杨儒在21天内,先后8次分别约见维特、拉姆,口争舌辩,百般交涉,终于迫使俄方应允废止“暂约”。然而,俄方声明废止“暂约”,只解决了杨儒面临的枝节问题,尚未触及到正约内容,所以,开议正约的前途,实难预料。

中俄交涉索还东三省事,终于艰难地迈出了第一步。

清朝政府得知杨儒关于“暂约”作罢的报告之后,李鸿章于1901年2月4日致电责成杨儒:另立正约,斟酌妥善,负责委任。

与此同时,俄国财政部、陆军部、外交部也正紧锣密鼓地草拟关于交还东三省条约各款。

杨儒于2月9日,如约前往俄外交部,与拉姆会谈,商订有关正式谈判开始日期、条款内容及约稿文本等问题。所以,这是正式约稿谈判之前的预备会议。

杨儒再次声明了原则立场,即所订条约各款不得有损清政府兵权、利权、吏治之权。

拉姆则含糊其辞,企图蒙混过关。

2月16日,杨儒拿到了俄方草拟的约稿,一面仔细研究约稿内容,一面将约稿发回国内,指出该约稿侵犯中国主权的条款极多,请求政府给予指示。另一方面,杨儒又赴俄国外交部,约见拉姆,对约稿进行了批驳。

在杨儒的步步紧逼之下,拉姆实感难以对付,最后借口赴国会开会为由,草草结束了这次会谈。

2月23日,杨儒会晤维特,探询这位俄廷宠臣对商改约稿的态度。

维特则以出兵满州威胁杨儒尽快签约,见杨儒不为所动,又以断绝外交关系相恐道:“贵国现在只有两条路可走,或即刻签约,或者与俄国决裂,以至兵戎相见。”

通过这次会晤,杨儒从维特的强硬态度洞悉了俄国对中国东三省贼心不死,俄方必坚持成见,大局势难挽回。

3月2日,杨儒会晤拉姆,向俄方通报各国对中俄单独谈判的议论,试图以列强的态度,影响俄方的态度。

但是,作为弱国的外交家,企图依靠列强的力量来迫使沙俄让步,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能是一种幻想。沙俄决不愿放弃已掠夺到的利益。尽管杨儒在外交场合使出了全部的力量,但清政府的腐败与外交上的投降政策,使杨儒处于十分艰难的境地。

3月12日,应俄方的召见,杨儒如期赴俄外交部会晤拉姆。在这次会晤中,俄方向杨儒呈递了最后约稿及限15日签字的最后通牒。

俄方出具的最后约稿,共11条,其中包括俄军暂留满洲;俄国有权要求清政府调离“办事不合”的满洲诸将军及其他地方大员;未经俄国允许,清政府不许将满洲造路、开矿及一切工商利益给予他国等。总之,按照最后约稿,虽在一些条款上稍作修改和让步,但仍试图控制中国东北的政治、军事、经济大权。

杨儒在接到最后约稿的次日,电致清朝政府和李鸿章,称:原稿删改过半,不但避免各国效尤,则利权巳保全不少,实非实灵所及。乞速请旨裁夺示遵。

李鸿章对这个不准更改一宇的约稿,认为;再稍作推敲,即可定议。

张之洞、刘坤一等督抚大员,以及英、美等国竭力阻止签约。

清朝政府面对两难选择,拒签恐激俄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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