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X
-
100%
+
;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当室者死,三年释其政;支子死,三月释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其达士,絮其居,美其服,饱其食,而摩厉之于义。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勾践载稻与脂于舟以行,国之孺子之游者,无不铺也,无不敢也,必问其名。非其身之所种则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织不衣,十年不收于国,民俱有三年之食。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