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当然喜欢,我也听了十几年。”
“你这么帅气,怎么不当歌手呢?”
“当歌手有什么特别?我觉得现在过得很好。”
“对,只要你自己喜欢就行。”
“你喜欢那些乐队?”
“是摇滚乐我都喜欢,这几年听音乐比较少,安顿下来再说吧。”
“终于找到一个听摇滚乐的朋友,幸运幸运。”
“刚才那首歌好像为你而写,你就是一件无处不在的旧衣服,失去光鲜但仍温暖,朋友常常会想起你,但你始终认为自己不过是一件旧衣服。”
“歌词的意思才不是这样,说的是……”
这时,小伊打断他的话,她说:“我认为歌词应该是说一个流浪的孩子在打酱油的路上迷路……我没有轻狂的意思哦,打酱油可以理解成生活的某部分,对不对?”
一梁忍不住打断了她,他说:“还是让边良说吧,你在乱扯什么?”
“哼。”小伊嘟着嘴瞪他一眼,其实,我觉得给她这么一乱扯挺好的。
“改天再说吧,现在去接小凡。”边良说。
我搭上边良的摩托车,一路上,他继续说音乐,说很喜欢这首歌,特别在冬天的黄昏,外面正在下雪,听上一千万遍还是那个味儿,像不知名的酒,不断散发岁月的味道。开头的旋律立即将你带回那些无数次的瞬间:伤感,怀旧,还有生活的神秘部分。歌名叫《旧货店的衣服》,让我想起陌生人的那件白色衬衫,这与旧衣店有什么关系呢?那可是干洗店送过来的,都是处理旧衣服的店铺吧。想着想着,我们很快就来到。
小凡已经在老地方等待,她拎着一个小旅行包,没多少东西,我接过旅行包,问她吃过饭没有?她应了一声,说吃了一点点。我们几个人终于在一起见面,边良好像没什么话可说,脸上洋溢着一些鼓舞和欣慰。大家都到齐了,反而没有什么话可说。
“嘿,小凡,让我载你回去吧,我可是你的随从,随时效劳。”
边良说着作状绅士的动作,请她上车,我们都笑了。
然后她上车,我坐在她后面,她抱着边良,将头靠下他后背。
一路上,微风悠悠,她发丝在我脸上拂过又绕回来。
一梁与小伊的摩托车距离我们很远,我们三个人仿佛比他俩刚好缓慢一个小时。小凡终于返回小镇,我暗暗感到高兴。
回到小凡租住的房子,二楼,单间加上一个洗手间,简洁,一目了然。
进入房间,第一眼望去的是一幅油画:梵高的《鸢尾花》。挂在墙上的位置刚好对着房门,画的面积明显夸张,色彩比原作更加奔放又隐蔽某些焦虑。他们忙碌着打扫灰尘,我老是专注这幅画,直到小凡说:“有什么问题吗?我在一间画廊买的,才20元,一块画布比这个价钱还贵。”
“对,这幅画很有意思,作者没有按照原作临摹。”我说。
“嗯,当时我也是看到这点,作者应该是一个内心充满反叛的女人。”
“为什么说作者是女人?我想是男人。”
“嗯,等下再说,我清理一下床单。”她说完转身去了。
边良从洗手间出来,在画前怔了一下,然后说他们要回去,不时会过来看望小凡。
于是,他们都走了,只留下我与小凡,二话没说,立即拥抱在一起,我正好对着这幅画:奔放与焦虑。不知过了多久,我们都生怕其中一个在明天意外死去。
“你要明白,我是病菌携带者。”我说。
“我已经被传染了。”她缓缓放开我,继续整理房间。
我对她的房间有一种爱屋及乌的感觉,每一件东西都与她有关,都有着她的痕迹,一只纸鹤,一粒玻璃珠,最可能隐藏秘密是一个人的阅读,可是桌面没有书本。
她重新回到了生活,将需要洗的衣服、袜子、被单、枕头巾叠好,再将干净的铺上去,一丝不苟,专心,细心,轻轻拍打离开后的灰尘,她一直在忙着这些微小动作,我被她的细节所吸引。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女孩,不管岁月在她身体留下怎样的痕迹与烙印,像一座森林,森林是不存在任何痕迹的,因为森林在不断成长,总是将自己不断覆盖,正如拥有巨大容量的人,可以从时光汲取营养和光线。而我做不到,从她身上可以看到我所缺乏的,哪怕是我不曾留意的细节,正是这些缺陷摧毁了我原来的生活。
看到一个眼熟的塑料玩意儿,是他们在森林野餐时的录音机,怎么会摆在墙角?我过去拎到桌面,插上电源,正在仔细识别那些操作键时,小凡说给那次野餐的雨水淋坏了。我还是按下电源开关,显示屏幕的灯光竟然亮起来,接着按下播放键,音乐便从里面飘出来,还是那首《Junk Shop Clothes》,小凡惊讶地凑过来,对着录音机左右看一遍,惊喜地说:“你怎么弄好的?像魔术师一样,了得。”说完情不自禁地吻了我的脸,我注视着她眼睛,她脸庞立即升起一个绯红的月亮,急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