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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四种假我是:物妄。(1 / 2)

第四种假我是:物妄。

如果说前三种妄我都是无形的妄的话,那么物妄则属于一种有形的妄。

前三种妄我,人们的思想或经典理论中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认知;但是关于物妄的认知却很少;除了佛教经典对物妄有比较深刻的认知外。

佛教中把实体物质叫做实相或色相,**之身为色身;把无形的法则,规律等叫做空相;佛教认为空与色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即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如果专注实体之相,则为着相,即是一种妄。

空与色的转换是佛教中解决物妄难题的“我”之道。

刍狗解决物妄难题的“我”之道,是借助马克思的产品和商品理论思想;把人比做产品,产品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并通过一定的流通、交换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当然,刍狗也不是完全延用马克思的商品理念;并非一定要到市场上交换流通才算产品,任何一个物质系统与另一个物质系统的物质流通和交换都可以形成产品的效果;把产品上升为一种普适性,而应用到更广阔的世界。

上一节关于产品的论述中,我们已经指出了处于产品中的人们依赖物质而生存,同时又被物质所束缚;这种束缚其实就是物妄。

现在人类社会上之所以物欲横流,就是被物质产品所束缚的物妄无法被人们自己的“我”识破。

现实中大多数的物欲横流现象都属于物妄动范畴。

比如,人们对生活中的吃穿住行的极端讲究、痴迷、奢侈,各种食欲、****、赌博、刺激游戏和烟酒毒品等物品的贪恋成瘾都属于物妄。

佛家提倡戒色,认为这些物妄皆是梦幻泡影。

刍狗认为:只要人的**存在,那么物妄就不可能完全摆脱掉,而且在人们自己的“我”还是非常脆弱的情况下,必须依赖各种物质条件才能够生存;对物质适度的追求并没有错。

这就如我们不能因为怕产生学妄,而不去学习了一样;不能因为物欲横流所产生的危害和物质对“我”的束缚,就戒掉各种必要的物质**;那些离开世俗社会而出家的宗教人士就没有七情六欲了吗?

正常的七情六欲也是人天性的自然反应;强行戒掉一切物质**的做法,不是造成人性的畸形,就是一种虚伪表现,或者会导致个体的“我”的残缺。

这里刍狗并非提倡物欲的极度追求,而是要先认清物欲的根源,用“我”来驾御它;而不是让它来驾御“我”!

即“我”成为了物欲的傀儡就是物妄。

我们首先以爱情论:

不错,夫妻之间相亲相爱的幸福生活是离不开一定的物质财富的基础;但是感情才是主体。情深意切的夫妻可以白手起家,可以不断去创造物质财富,去丰富生活条件,即使并不是很富足却可以很幸福;但是纯粹的物质财富堆积并不可能产生真情实意的爱情。

如果夫妻之间只有柴米油盐酱醋茶,只有房子、车子和票子的话;那么真爱就不复存在了。

夫妻之间的****就被物质所代替,成为一种物妄(物情),这时候物质财富就成为了主体,而感情则成为次要的东西,就成了物质所左右的傀儡了。

同样的道理,生活中那些深陷入酒、烟、毒品、药品、食品和性等**中无法自拔,而迷失自己的“我”的现象都属于物妄范畴。

另外,处于产品(物境)中的人是最低层次的“我”,绝大多数民众都属于这一层次;而那些处于机器(匠境)和人才(灵境)中的人,虽然就产品的使用价值大大的提高了,但是本质上仍然还是产品。

这里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关键是:那些达到真我之境的王者,圣人之境的圣人;他们还是产品吗?

答案就是:如果真我以上的人的“我”之灵体脱离**,自由翱翔于宇宙中,那么就摆脱了物质束缚;就不算产品了。

可是如果真我的灵体之我还要依赖于**,存在于世界之中;无论他是多么伟大的王者或圣人,都还是一种产品;只不过就使用价值而言,前三者是有限的,后两者是无价的。既然属于产品就难免有物妄困扰,后两者更需要很强的驾御物欲的能力;而不是相反。

依照这种思路,我们可以看出:古今中外,绝大多数的上位者,权威、伟人和王者们大都没有认清物妄,摆正自己的位置。

《东周列国志》“略曰:臣闻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高;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成其德。”高山之所以高大,是因为有无数个石块和泥土的累积;大海之所以深厚广大,是因为有无数个细流不停的汇聚而成;王者之所以被民众爱戴称颂,是因为做为一种产品他创造出巨大的使用价值,为社会谋福,从而万民拥护,显示自身巨大的价值;脱离民众的支持何以为王?

比如,在世界足球列强汇聚的欧洲,产生一个足球皇帝;他的球法精湛,技压群雄,得到无数球迷的爱戴;在足球王国里他地位显赫。

可是如果他离开足球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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