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提出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快、重、准、实”的要求,采取五大措施,把工作落到实处。这些措施包括:
一是确保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足,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二是保持货币信贷的合理增长,加大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
三是加强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创新力度,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小企业、三农、灾后重建、助学、就业等的信贷支持,加大对技术改造、兼并重组、过剩产能向外转移、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的信贷支持,同时继续限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出口信贷的规模,探索在出口信贷中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融资。
四是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发展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为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提供平台。
五是进一步改进中央银行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现金预测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现金供应的前瞻性;畅通国库资金支付清算渠道,提高国库资金收支效率;扩大国库直接支付涉农、救灾补贴等政府性补助资金范围,实现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所需资金由国库直达最终收款人;积极推动国库直接办理各项社保资金收支业务,提高社保基金收缴和社会化发放效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