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了一个由巴克莱银行、西德意志州银行、花旗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共同参加的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与会成员经过会上及会后的多轮磋商,制定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项目融资指南”,即现行的“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第一次确立了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最低行业标准。2003年6月4日,包括上述发起银行在内的7个国家的10家国际领先银行宣布采纳并实行赤道原则。目前,赤道原则成为国际上公认的绿色环保型金融机构的统一标准之一。全球已有包括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在内的近70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所涉及的项目融资额已超过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
从2008年开始,以兴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国企业也加入进来,并试图在赤道原则的基础上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融资框架。
预演
2005年,国际金融公司开始在中国寻找认同可持续金融理念的本土商业银行进行合作,共同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能效融资项目。兴业银行认为银行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的理念与国际金融公司相一致。在经过多次探讨后,双方决定开展合作,共同开拓中国能源效率融资市场。
经过9个月的洽谈,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于2006年5月17日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首期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2008年升级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产品的商业银行。至此,兴业银行成为国际金融公司首期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唯一合作银行。
国际金融公司在环保审核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兴业银行作为本土的金融机构,在市场化融资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双方的合作将资金、技术、评估、管理等各方面的优势有效结合在一起,针对中国在节能技术运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融资需求特点做了一次“绿色信贷”的尝试。此项目的开展也标志着兴业银行开始重点进入中国节能减排项目融资市场。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引入贷款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按照自身的信贷审批流程,向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型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
节能减排项目贷款相比于普通贷款,具有四个突出特点:第一,坚持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并重。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注重考察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效果,通过金融杠杆有力地促进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良性发展。第二,引入各种信用增级措施,降低融资门槛。例如引入损失分担机制、现金流管控等信用增级措施,为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担保难开辟新途径,使众多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生产经营优势明显,但缺乏担保资源的中小企业节能减排项目获得资金支持。第三,延长企业贷款期限。融资期限最长可达5年,而且可根据项目的实际现金流来灵活确定还款期限;贷款本金还可分期偿还,从而较好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还款压力和融资难的问题。第四,提供专家技术支持。兴业银行针对每个贷款项目进行项目属性认定,组织行内外专业技术人员对每一贷款项目进行认真评估,提出认定意见。
兴业银行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后,在北京、天津、辽宁、新疆、山东、山西、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河南、重庆、福建、广东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展开业务,得到了积极的响应。
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兴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金额即达6.63亿元,远远超出一期的合作额度。一期项目的顺利开展给了兴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很大的信心。双方于2008年2月签署了节能减排二期合作项目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将损失分担提高到1亿美元,以支持兴业银行发放15亿元人民币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截至2009年6月末,兴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已超过40亿元,融资规模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金融公司提供损失分担的规模限制,支持了国内106个节能减排项目。这些项目预计可实现年节约标煤4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1500万吨,相当于关闭20座100兆瓦的火力发电站。
兴业银行对节能减排项目融资的成功实践,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项目推行一年后,兴业银行在2007年6月于伦敦举行的由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可持续银行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可持续发展交易奖”亚军,成为首个获此殊荣的中国商业银行。2009年6月,该行再次在这项评选中脱颖而出,荣获“年度亚洲可持续银行奖”冠军,成为我国唯一一家连续三年荣获“可持续银行奖”提名,并二度获奖的金融机构。
实战
在推广节能减排项目贷款、践行可持续金融的过程中,兴业银行越发认识到作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银行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