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帮助企业“过冬”。
新《劳动合同法》带来新挑战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9月1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施行。面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纷纷开始调整相关政策,以适应《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的新的市场环境,包括华为“辞职门”在内的一系列事件开始被媒体所广为关注。《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使得中国企业员工与企业的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按照全国人大的统计数据,2008年1~9月,规模以上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从不足20%上升到了93%。《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关系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劳工维权意识高涨,出现了大量的劳资争议案件。
2008年11月开始,从重庆开始,海南三亚、甘肃永登、河南郑州、广东汕头、黑龙江牡丹江、浙江温州等地的出租车司机纷纷采取“罢运”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权益。2009年5月,出于对百度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机制的不满,百度华南公司的员工举行罢工。除了罢工、集体谈判等温和手段,采取激烈的手段处理劳资关系的也时有发生。2008年11月,东莞中堂镇开达玩具厂80多名工人因为与工厂就离职补偿问题产生纠纷,工人纠集老乡等其他人员闹事,推翻维护秩序的警车,损坏工厂的办公设备。
据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统计,与2007年同期相比,2008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增长34.3万件,增幅为98%,人民法院审结案件数上升93.9%。
2009年以来,伴随着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滑坡和内需不足极大冲击着实体经济,我国的劳资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7万件,同比增长30%。2009年一季度,受金融危机影响最深的广东、江苏、浙江等省劳动争议案件增幅分别达41.63%、50.32%和59.61%。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已成为民事案件中增长幅度最快、涉及范围最广、影响程度最深、社会关注最多的案件类型,这种劳动争议纠纷呈井喷式的增长,对于中国企业来说,显然不是一件好事。
《劳动合同法》使得员工在谈判中的地位上升,同时也给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员工关系管理应该成为企业的防火墙,提早发现员工的问题并及时给予解决。当出现劳资纠纷时,通过员工关系管理,提供一套体系内的解决方案和调节机制,使得纠纷能在制度内得到合理的解决,不至于把劳资纠纷演变成劳资冲突,从而给企业、员工和社会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是《劳动合同法》使得很多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被迫建立工会,并尝试用集体谈判的方法为自己争取利益。
因为种种原因,《劳动合同法》推出之前,世界500强企业在华工会建会率不足50%。借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东风,全国总工会推出了“推进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组建工会集中行动”。通过不懈的努力,包括对于建立工会非常排斥的惠氏制药、日本丸红等企业纷纷在企业内部建立了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的统计,目前世界500强在华投资企业建会率已上升到了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