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应该避免成为蝗虫和毛虫,力争成为蝴蝶和蜜蜂。如同茧是昆虫蜕变的一个过渡阶段一样,目前全球经济正在经历一个持久而深刻的转型期。如何协调好正在转型的社会价值观与不同的价值创造方式之间的紧张关系,是当今企业领导面临的艰巨任务。
一旦我们引入“三重盈余”标准,同样是在成长和赢利的企业就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我们把企业置于一个坐标系中,横轴是企业自身的规模和利润的成长,即企业的影响力,受益者是作为企业出资人的股东,竖轴是企业对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回报,受益者是社会和自然这两个“股东”。按高影响力和低影响力、对环境的回报和破坏,约翰·埃尔金顿把企业分成了这样四种类型:
蜜蜂型企业:影响力高且对环境的回报率高。蜜蜂为了酿蜜,必须从各种植物中采集花蜜——这可以看做是对环境资源的索取。而它在采蜜的同时,翅膀上黏附的花粉就会给花授粉。如果没有蜜蜂来采蜜,花也就成了不结果实之花。(经济学家张五常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了一篇著名的经济学论文《蜜蜂的寓言》,涉及了到底是果农该付给养蜂人钱还是该向养蜂人收钱的问题。)曼德维尔只注意到蜜蜂间的生存竞争,没有看到蜜蜂与环境之间的这种索取回报的关系——在从环境中索取资源的同时回报环境,使自己的“赢利”空间获得了可持续性和成长性。蜜蜂的这种获利模式是一种远比曼德维尔的寓言深刻的隐喻。
蝴蝶型企业:对环境有回报但自身的成长性和影响力小的企业。
毛虫型企业:对环境有损害但自身的成长性和影响力小的企业。
蝗虫型企业:破坏环境且由于其成长性和影响力大而对社会和环境有巨大破坏性的企业。
不言而喻,只有蜜蜂型企业才是能够做到三重盈余的企业公民。
企业的利益相关方,除了三重盈余对应的三个“股东”外,还有客户、员工和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它寻求所有这六个利益相关方(“持股人”)的平衡。企业是股东的,也是员工的;是社会的,也是自然环境的……公民行为体现为六个“善待”:一、善待股东;二、善待员工;三、善待客户;四、善待环境和资源;五、善待合作伙伴;六、善待整个社会。企业公民行为呈现为一个六边形,这正好是一个蜂巢的形状。
把企业公民从一种道德责任还原为一种新商业情境下的能力建设,恰恰反映了全球化世纪的时代诉求——只有在股东、员工、客户、环境资源、合作伙伴、社会等六个纬度上提供管理绩效的企业,才真正称得上是一个好企业公民,才会在下一轮全球化市场竞争中胜出。
企业公民在当代中国的两个发展阶段
从21世纪初开始,企业公民在中国当代的商业实践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末到2008年之前的概念引进阶段,主要特征是很多企业主要通过从事一些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等回馈社会,单纯强调社会责任,并未将之和自身专业能力、价值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结合在一起;第二个阶段为2008年之后更为自觉和普遍的企业公民实践。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一些公司超越了传统的“支票簿效应”,从单纯的慈善捐赠等外部公益活动转向自己的核心,将企业公民内化为自己的核心能力,通过有效提升承担社会责任能力从事价值创新,发现、识别需求并创造独特运行模式,培养更有成效的管理能力,为社会同时为企业创造丰厚的价值。
企业公民思想在中国的发展也表现出了和在西方社会同样的特征:即先是企业界的实践行为,后来逐步引起政府的关注,激发了学术界的研究热情。作为一个舶来品,企业公民也是率先由一些在华跨国公司所提出,从1999年壳牌(中国)公司率先发布中国企业界第一份企业公民报告书,到2005年年底,在中国发布报告的企业累计仅有7家。2006年3月,国家电公司发布中央企业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随着国家从单纯追求经济发展到“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政策调整的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企业公民。作为一个结果,2006年成为国内企业发布企业公民报告的重要拐点。虽然报告名称不一,有“企业公民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和“环境报告”等不同提法,2006年全年报告数量超过了历年所有报告数量的总和,为18份。2007年更是报告数量“井喷之年”,一下子攀升到了77份。
在概念引进的第一阶段,许多人偏好“企业社会责任”这样的提法甚于企业公民。一方面,社会责任的提法与中国强调经世济民的传统儒家思想相贯通;另一方面,社会责任的提法很容易被一些企业拿来粉饰品牌。实际情形是,如果我们单纯强调企业为社会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企业有时会“不情愿地”履行责任,引发的是一种敷衍或者作秀,甚至作伪,表面上是善事,实际上是一种伪善。正是看到这样危险,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代表人物弗里德曼坚决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说法。他认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