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处所偷税款50%的罚款计4,959.78元。
案例分析
本案是由纳税评估提供案源,稽查部门组织查处的较为典型的案例,充分体现了“四位一体”互动机制的积极作用。在各级税务部门开展的纳税评估工作中,经常会发现一些涉嫌偷税的问题,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互动机制信息交流平台的作用,树立大局观念、效率意识,把依法治税的理念践行在日常工作中。
通过本案来看,当前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也在研究税务机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企图在一些不被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业务处理上,寻找税收政策中的空白点,以达到“避税”的目的。这就要求稽查人员不能囿于传统的查账方法,要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偷税手段不断变化的新方法,深入研究分析,善于抓住蛛丝马迹,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不断总结互动机制的成功经验,努力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案源提供:陇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