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圈中认为,一个国王只需要做好两件事:祭祀和战争。后来这就成了政治习惯,君主做好祭祀和战争的本职工作,就可以受到一堆史官的交口称赞,反之将受到水军口诛笔伐。华夏文明和其他三大文明发展出现了不同路径,其他文明中主管祭祀和战争的职务是分开的。
最早的文明都是相似的,祭祀上天和祖先是祭司的职责,而且是部落权力的最高代表,他们用神和祖先的启示控制部落民;而统兵打仗是军事首领的职责,他们只在战争期间受到重视,成为部落民的世俗领袖。
华夏文明发展成熟时,古老的祭司阶层不复存在了,部落领袖承担了祭司和军事首领的职责。毋庸置疑,强悍的军事首领扯起枪杆,利用暴力夺了祭司阶层的权力,而且上了瘾不肯不怕得撒手了。
第一个士兵做的很好,他成了一个成功的国王,也不怕得罪神明和祖先。他甚至制造一批新的神灵驾驭驱使臣民,成功的利用强制权力,用以打击不服从自己的异己势力,就必须惩罚那些争夺权力的人。
这些军事首领当上国王获得权力的道路,是那样的坎坷多难,这种经历常常使他们恐惧,也使他们的心理滋生了强烈的报复心理,他们要报复这些反叛者,而且要合法的镇压他们。没错!他要成为合法的暴力强者,他要利用法律!
国王们联合自己的支持者,制定了一系列维护自身统治的法律,然后告诉人们,这些法律条例是合法的,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惩罚。国王利用严酷的法律逼迫人们服从,所以古代的法律往往是残忍野蛮的,后来这门惩罚的学问成了君主继承的遗产。
因为律法制定的不合理,一开始人们就被各种惩罚手段威胁着,所以当君主的后代中出现一个好人,他适当放宽管制,使这种不合理的残酷律法稍微温柔一点,受苦的人们都要感恩戴德。这就像一个奴隶贩子释放了一个人,人们就认为他是圣人了,所以这些称赞是廉价的,这个圣人也是廉价的。
而那些感恩戴德的人呢,他们就像第5代奴隶,早就已经忘记了他的祖先也是自由公民。我们可以看见,人是善忘的,而且从不思考个人权利!真正的公民必须学会思考,这样他才能发现合理的逻辑,而这时他也面临选择,要么打破一切不合理的制度规则,要么他也疯狂的利用不合理的制度规则。
阿政的职业是国王,他是一个善于思考的青年,祭祀和战争这两件分内事,他会不折不扣的做好,而且他要求自己做好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精通惩罚的学问《秦律》,他发现了法律的不合理,更加明白这个世界的荒唐!他要利用这个不合理的世界,他要积极的利用不合理的法律,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阿政要开始学习秦律了,就是学习秦国实施的成文法律,为什么叫做律呢?这个是有讲究的,当年商鞅背着一筐《法经》竹简来到秦国,那时候的法律还都被称作法,突出法律内容公平公正,为什么改称为律呢?
商鞅知道东方世界是贵族能立法,贵族也能破坏法律,有钱有势的人也能逃脱法律惩罚,东方各国法律名存实亡。这样的法律条文即使制定的再完善,也起不了有力的作用,因此他要改变这种状况,在秦国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他要一碗水端平,将秦国推行的法律称作律,突出法律的普遍适用,在他的高压控制下,秦律绝不能只是一纸空文。它的实施是以严厉的强制力作为后盾,它所规定的条文必须不折不扣的施加在罪犯身上。
阿政打开厚重的法律竹简时,才发现这是一个完备的世界,凡是人能做的坏事都要严厉惩罚,而且为了杜绝犯罪还要轻罪重罚,比如把能肥田的锅灰(草木灰)倒在街上,既浪费又影响市容,处以脸上刻字的刑罚(汉书);走路的时候迈步超过六尺犯法,要受处罚;打架斗殴使人皮肤青肿出血受罚;平民撕扯打斗双方都受伤,都要接受处罚等等,这些法律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做了规定,然后对着大家说,做个好人吧!不然,我会惩罚你的!
秦律在执行过程中非常严厉,除了法律的最高实践代表秦王以外,无论什么人触犯法律都要接受惩罚,只要你敢犯法,不论各色人等,秦律都能提供一整套惩罚你的办法!不服不行,一直整到你心服口服,看你还拽不拽!
法律不分贵族或者老百姓,它只认惩罚规定,所以在东方世界的法律渐渐被破坏,丧失权威和作用的时候,秦律始终能够保持不可侵犯的权威,始终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成为秦人敬畏和遵从的宝典,他们敬畏秦律就像敬畏国王一样!
秦律不是被动等待犯罪嫌疑人做完坏事,再组织警力缉捕捉拿,而是奖励揭发检举,而且规定有情况不告官要被腰斩,这样执法者依靠群众的力量,提前掌握坏人的罪恶行动计划,主动施加毫不留情的残酷打击。
这样一整到底,那些铁了心犯罪的人被投入监狱,很多有犯罪倾向的人被逮捕了,一些思想犯罪的人也受到了法律惩罚,一些没有犯罪的人也被控制了,于是砍手的砍手、跺脚的跺脚、割鼻子的割鼻子、脸上刻字的刻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