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都存在着或远或近的亲戚关系,再加上宗教和那个骑士精神的要素,使得当时西方国家之间的战争表现出很绅士的一面。
比如,在对待俘虏,尤其是贵族俘虏的时候,都不赶尽杀绝,而是由对方的家人或国家花钱来赎。这就使得西方人在作战时只要基本上失去了抵抗的意义,劣势的一方都会选择体面地放下武器,反正不会死,大不了下回再来。这种风气慢慢的就形成了一种惯例,当我陷入困境,并且能做得都做完后,就可以投降了,虽然不太光彩,但也在接受范围之内。
回过头看东方,先看中国。在奴隶时代战争的主要兵力来源是奴隶,对奴隶自然不用客气,能杀则杀,能斩则斩,没什么好心痛的。
进入封建社会后,中国基本上都是大一统的社会,发生内战的原因都是改朝换代,你皇帝凭什么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而我连个媳妇都娶不上?造反有理。而利益集团绝对不会放弃权利,那么好了,双方死磕,双方都是血海深仇,要置对方于死地,没有什么好讲的,那俘虏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往往还要被满门抄斩。这样就逼着你死战到底。“横竖是个死,拼他娘的。”
于是乎,白起活埋四十万人、项羽坑杀秦降卒20万人成为“千古佳话”。
还有,中国奉行皇权至上,欧洲除了国王以外,教会也分享了一部分权力,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的制衡。
慢慢的东方的士兵就形成了一种在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得到了历代皇帝的高度赞赏,在忠君爱国的儒家思想的教育下,战死沙场就成了军人的最高荣耀。到了现代,由于这个主义那个主义,内战加上了意识形态,不管是统治者还是准备取而代之的准统治者,都把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列为军人的最高境界,把投降被俘当做最大的耻辱。至于做到做不到,那是另一码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