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再则,老子实在是看不惯,他在毛头小子面前的阿谀奉承,奴颜媚骨。谁都知道姓温的毛头小子,不过是仗着其父的威风罢了。温书记又有什么了不起?没管着你么,二条线么。你歪起往人家身上靠什么靠?你以为人家就看得起你?
唉唉于副于副,好歹你也是个分管副市长,豪华办公室坐着,漂亮女秘书跟着。出有车,食有鱼,说话是指示,放屁是精神。七尺男儿啊!怎么这副德性?这么没骨气?不尿他,老子就不尿他,瞧温小子那鬼样,我史大队长要冒火啦!
还有,就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陈主。这位吴市长的准儿女亲家,相对而言,是个较有骨气和本事,也敢出手管事的头儿。史队历来对他是三分轻蔑,七分尊敬。陈主最大的优点,最得人心之处,在于下属工作中出了大小事儿,自己敢承担庇荫,敢实事求是讲真话,让下属有归属感。
史队最记得的,是前年四月,在景观大道旁的主干道上,一桩轰动本市的斗殴杀人案。一个叫蛮牛的地痦,也就是黑社会老大,多次上门挑衅,勒索。终于,被对方连捅十一刀,嚎啕滚地,血流成河,观者如云。正在附近巡游的史队,闻讯大怒,带着城管一中队跑步到了现场,劝散看热闹的人群,还扶起奄奄一息的蛮牛,亲自伏下地嘴对嘴的进行急救,等110,警察和急救车,十几分钟后赶到,一直尽职尽责,维持着现场秩序……
事后,蛮牛虽然仗着身强力壮和大输血,活了下来,却眼歪鼻斜手抖,要柱着拐杖,屁股一耸一耸,肩膀一拱一拱,脑袋一摔一摔的,才能勉强走路。昔日堂而皇之,威风凛凛的一个黑老大,变成了现在的四级残废。蛮牛和其家属那个气啊恼的,在把凶手民心医院的李好老板告上法庭之际,特意把史队也告了上去。
要说,史队在这件事情中的作法,无疑是尽职尽责和主动积极的。而且,还带着见义勇为的侠肝胆气。自不待言。
可是,中国的事儿就是这么莫明其妙!也不知法院是怎么想的,还是出于什么目的?居然在初审中判断:“……虽有积极主动维护现场之功,却有对伤者抢救不力,致使其大量流血,造成四级残废之不可推卸责任。”
此话一出,舆论大哗,街谈巷议,社会震荡。
本来,这事儿的明确性是明摆着的,可怪就怪在,嚷来吵去,大家为此居然分成了二派。有说法庭坠落了,将法律玩于自己掌中,视生命如草芥,形同儿戏。有说史队是英雄,应该授于“先进城管”“见久勇为”奖云云。这二派呢,也从社会漫延到了官场。
其中,对立着吵闹得最激烈的,就是于副和陈主。于副指责史队缺乏干部素质和职业经验,还毫无工作头脑。本是公安局的事情,自己却跑去主动笼起,不外乎就是喜欢出风头的私心作怪而已。法院的话,虽然有些偏激,却有一定道理。所以,要给史队应有的处份,陈主却坚决反对。
陈主说:“城管法明文规定,凡是造成城市市容市貌有妨观瞻的任何行为,城管均有权进行管理和处治。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有人跌倒,惨叫声声,血流成河,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史队依法出手,何罪之有?……要处理,就处理我这个市建委主任。史队是我的直接部下,他真有错,也就是我犯的错……”
所以,自己出面呵斥毛头小子,不会让顶头上司难堪。
这个温总也实在嚣张,瞅瞅眼前这三人,分管副市长、市建委主任、市城管大队大队长,哪个不是响当当的,亮出来让人畏惧几分的主儿?可这小子却视若无睹,谈笑风生,是可忍,孰不可忍?老子决心要杀杀他小子的威风,反正,你老子也管不着我,即便管得着,这口乌气也得出。否则,我堂而皇之城管大队的大队长,以后如何在江湖上立足?
“好不好我心里透亮。”史队瞪着温总,“现在,擅自乱挂耸人听闻的大标语,打伤国家公务人员,拿话来说。”
温总躲开他凌厉的眼光,一直看着于副。毕竟是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为了故意挑起事端,迫使吴市长出面解决,以便让走头无路的鸿达,抱着希望的虾兵蟹将,有一个好的转机,对这次行动,他事前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没料到史队会突然发难。确切的说,直到现在,他也没把区区一个城管大队长放在眼里。一个连厅局级也算不上跑龙套的武夫,就是吼着叫着闹哄哄着,又能起什么作用?关键还是盯住于副,逼他推出上面的吴市长,下一步就好办了。
可刚才还对自己笑容可掬,一味逢迎的于副,居然微微扭头,佯装着打量起自己的办公室来。
第16章 高潮迭起
于副也不傻,自己来现场会是怎么一种结果?他其实早烂熟胸中,温小子的嚣张和不懂事,也在他的意料之里。
衙内嘛!又不幸成了落水狗。有点委屈,有点脾气还有点牢骚,是可以理解的,不足为奇,不足为祸么。自己那狗小子不也这样?从不安心工作,女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到处借钱,招摇撞骗,令自己伤透脑筋。
哎,要是自己不当这个乌副市长,儿子也不会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