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遂定谥上奏。
单从上面的过程来看,文忠并不是比文低的谥号,而是要以忠字来补充文字。
但又有说法言:当时的太常寺卿与欧阳修有矛盾,所以定谥时损了他一把,没能定成“文”。
又据说:欧阳修私德不修,有两桩丑闻,所以影响了他的定谥。
第一件事是关于欧阳修的“外甥女”张氏。虽说是“外甥女”,但双方并无血统关系,是欧阳修的妹夫的前妻所生,当然在宋代社会中欧阳修和她还是有严格的伦理与辈分关系。
欧阳修的妹妹嫁人不久便守了寡,欧阳修可怜她,便把她和外甥女接到自己身边抚养。外甥女长大成人,嫁给了欧阳修的远房侄子欧阳晟。欧阳晟可能有性能力障碍,外甥女耐受不住,便与家仆陈谏私通,被人发现送到了开封官府。不知是出于何种目的,外甥女突然揭发欧阳修和她有不伦之情。后受人利用,屈打成招,竟然说欧阳修和她有**,还欺占了她娘家的财产——有人事先用张氏的家财购买田地,落在欧阳修名下。显然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政治斗争,目的就是置欧阳修于死地。欧阳修上表为自己辩白,仁宗皇帝也不相信欧阳修会做出如此伤风败俗之事,多次作出批示,表明态度,但人言可畏,何况那些人不依不饶,他的政敌钱勰借此攻击他,欧阳修有口难辩,仁宗只好将欧阳修贬到滁州。
第二件事更严重了。欧阳修妻子的堂弟蒋宗孺犯了事,遭到弹劾,蒋本来希望欧阳修能帮自己开脱一下,没想到欧阳修却上书要求尽快处理。蒋对此恨恨不已,就揭露出欧阳修和大儿媳吴春燕有染。这真是一个晴天霹雳,这件事还被人告到皇帝那里去了,不过宋神宗不相信,方才作罢。
这两件事对欧阳修的打击很大,他心灰意冷,一再要求辞职,但未被允许,过了几年,就去世了。定谥时这两桩事被太常寺卿给翻了出来,影响欧阳修谥号“文”——从这么来看,似乎单谥“文”又比双谥高。
然而究竟何为真相,争议颇多,也无法就此断定“文”比“文正”高。
再看朱熹定谥时,刘后村言:“(朱熹)庇民之学,郁而未伸;著书立言之功,大畅于后。合文与忠谥公,似矣而非也。有功于斯文而谓之文,简矣,而实也。请以韩子(韩愈)之谥谥公。”——按此理解,“文”的谥号是比较符合朱熹的道德文章,而忠字则不及,和朱熹一生的官运联系,确无大忠之事表现出来。
某西个人认为,谥“文”之人有个规律,就是本身是学问大家,但是和政治的牵连并不大,这点从“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程朱理学”的朱熹,“新乐府运动”的白居易,"西昆体"诗歌主要人物杨亿等都可以看出来,虽然为官但是都不算是国之重臣,其他名气较小的如李翱、陆希声、权德舆等都是诗人出身,参政也不深入,或许可以由之认为谥“文”,是以突出表彰学问上的造诣?而在政治上的功绩不显著,故而没有选择另外一个字来配合。
当然上述规律有一个人是特例,即主导熙宁变法的宰相王安石,这是不折不扣的国之重臣,为什么也是单谥文呢?
结合当时的背景来看,王安石的谥号“文”是哲宗定的,当时新旧两党的势力仍然在相互抗衡,哲宗本人也经历了从一个旧党支持者向新党靠拢的过程,特别是由于支持旧党的高太后的存在,情况变得更加复杂。
所以,王安石的谥号很可能是一个政治上的妥协。
无论“文正”还是“文成”,旧党都不同意王安石定此谥,“文正”是要德才兼备、恪尽职守、忠君爱民——旧党认为王安石敛财,失君子之德,又乱法害民,不足以为正。而“文成”的成有安民立政之意,显然旧党认为王安石也是不具备的。于是,最终单谥一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