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阿痴见到的那个红衣女子,脸有些圆,身子有些肥,而套在她这身“画皮”上的那个衣服,特别的红,也特别的艳,好像有种特意招风引蝶的感觉,正在阿痴望着她略微迟疑之际。
“咯咯咯咯~”,如母鸡打鸣一般地怪笑,又一次在阿痴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瘁不及防地向他袭来。
“诶,这个人有病吧?”阿痴向谷维问了一句后,便下意识地向后躲闪地了一步。
“她大概是看上你了吧?呵呵,你去拿你的胶鞋好了。”谷维半开玩笑地回了阿痴一句。
接着谷维又和红衣女子故意斗了几句嘴,等红衣女子“咯咯咯”地笑了几声跑开后,谷维脸上的笑容也马上就消失了,转而,露出了一脸的阴沉与忧愁,站在毛皮车间门外的阿痴将这一十分突兀“变脸”过程看了个仔仔细细,通通透透和真真切切。
接着,谷维有些吃力地转了个身后,穿着一又大号球鞋向羊皮中间径直一摇一摆地跛去,真到了靠墙的一摞皮子边上,他才不慌不忙地从自己的口袋里伸出自己的左手,然后捡起落在羊皮上的一只沾满盐的黑乎乎的纱手套,就这么靠着一只手,他居然能像一般人穿棉袜子一样,将这只沾满盐的纱手套十分麻利地套到了自己的左手上,而他的那只右手,却至始至终都插在自己的裤兜里,不愿意见人。
阿痴一共在丰顺皮革公司干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也没有见到一次他把自己的右手从自己的裤子口袋里的拿出来过,他深深地明白,这是他心中的痛,和自己这病一样,永永远远都是心中的痛。
左手手套戴好之后,谷维便开始了他的工作,他在这个血水和尸水满地的丰顺公司的生皮车间里负责挑皮,就是把进来的原皮,按“大羊皮,中羊皮,小羊皮”这三种样式,一张一张的挑出来,然后再一堆一堆地码放整齐。
要知道的是,他首先只有一只左手能动,而他却需要单单靠这么一只左手,每天重复“俯身站起”,选皮,丢皮的动作近千次。
后来,有些熟络了,阿痴才知道,谷维能得到这份在血水和臭气中挑羊皮的工作,居然还是那个“好心”的丰顺老板特意照顾他的结果。
也就是说,“半个头人”的谷维,
要像感谢上帝一般的感谢雇自己来这家血汗工厂,
工作的那个人。
这肯不是很可笑???
“诶?你怎么还在这里?快去啊,快去~”谷维说着便又向阿痴紧紧皱了皱眉。
“噢,这就去,这就去。”阿痴有些不好意思地回道。
说完,阿痴便向东面仓库的方向,一个人,晃晃悠悠地走了过去,记得,半个小时前,当阿痴还不知道这里就是丰顺公司的仓库时,跟在龙经理身后的阿痴,还很好奇地特意冲着那扇关得严严实实,挂着把大铜锁的木门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陌生的地,陌生的人,和无比脆弱的玻璃心,
没有了父亲的陪伴,阿痴心中依然忐忑与紧张。
很明显的,阿痴并不是那个笑起来像极了“咯咯咯”母鸡叫的微胖的红衣女人,他心理是有严重的心理负担的,当阿痴见到她之前,想得最多的便是“第一句话该怎么说?”和“说出去他究竟能不能听得懂?”
她,阿月,三四十岁的年纪,丰顺公司的仓库管理员,笑容十分地灿烂,还有一双十分明亮的大眼睛,如果阿痴再想用多年以后看到的一个形容词,形容她的美丽的话,那她刚刚好就是:“徐娘半老,丰韵犹存”。
当阿痴走到仓库门口时,阿月其实早就站在仓库门口的阳光里等着他了,她手中拿的是一双崭新的长简胶鞋和一双干净的白纱手套。
“你,41号穿得上的唠?”阿月轻声地问道,在阿痴的印象中,这个在工作中并没有多少交集的女人的声音,至始至终都是那么地轻柔,温润,十年如一日的轻柔,温润。
“嗯,”阿痴应了一声,然后用颤抖的双手,一只一只地从她的手中接过,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但是阿痴依然记得很清楚,自己是先从阿月的手中以一只,接着又一只的方式,取过了白纱手套,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塞进了自己的左右裤袋之中,装好了手套后,剩下的那么长简胶鞋,阿痴就这么一路紧紧抱在自己的胸前,回到了生皮车间。
尽管,这个过程中,连阿痴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动作,又有多么地滑稽可笑,但是就站在他跟前的阿月却没有一丝一毫地嘲笑他的意味。反而,不由自主地还多问了阿痴几句:
“诶,小心些。”
“诶,你慢点。”
“诶,你行么?拿得住么?”
很多女人的善良都是天生的,可是,面对这个陌生女人的关心,阿痴却刻意选择了远离,他没有回答她一句话,甚至再也没有回过头来看过她一眼,对阿痴来说,这个世界已经对够冷漠了,他甚至受不了来自陌生人身上的哪怕一点点对自己“好”的橄榄枝,一直到十年之后,阿痴这种“诚惶诚恐”的心态都没有多少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