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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安定变天(1 / 1)

知县胡番带了县丞、典史一班县衙官吏,又叫上王家的家将王平,领着二百家兵,出城三十里,迎候王烁的大军。

王烁率骑军一千,步卒一万,渡过渭河,浩浩荡荡,一路顺军不敢阻挡,他顺利进入安定地界。

在这支军队里,他还带了不少经过培训,有工作经验的宣抚使,相当于抗战时期的政工干部或者是工作队,分成许多小组,每个小组配备二百步卒。

渡过渭河以后,这些工作小组就进入沿途的村寨,按照在漳县的办法,发动群众,搞土改,选举地方政权,成立地方武装,建立根据地。

军队沿途分散开来,行动就变得缓慢,以至于通安驿的驿卒有时间跑到安定报告知县,知县率领一班人在安定城三十里以外迎候了整整一天,才看到王烁的军队。

这个时候,除了一千骑军,王烁的步卒已大部跟着工作队进入村寨了,跟随的不足三千人。

可就是这三四千人,安定知县也无力抵挡,不得不小心侍候。

令胡番欣慰的是,王烁果真不是要造反。正如县丞所言,他自封大将军,果真只是为了打个旗号募兵抵抗顺军。

胡番放了心,两下皆大欢喜,相携进入安定城。

可没有多久,胡番就又不放心了。

王烁进了城,以防御闯贼进攻为名,宣布安定实行“军管”。所谓“军管”,就是无论政事军事,都要经过他的大将军府处理,县令不得干预。

闯贼势大,安定早已人心惶惶。军队守城,一切以军队主官为主倒也说得过去,这个在大明亦非没有先例。胡番心里不舒服,却也不便多说。

可接着王烁就成立了安定军管衙门,整个安定县的里长、保甲,村长、乡长都给撤了,换成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人担任;再接着,新土地法,选举令,兵役法就都出来了。

现在倒好,违反了大明律不算违法,违反了军管衙门颁布的律法才叫违法。老百姓打官司不找县衙了,找军官衙门的司法官,司法官断的案子才算数。他县太爷断案子,断了也白断,不经过军管衙门,捕役抓人就是违法!

嘿,这是哪家子的规矩?合着他县大老爷让人家给架空了。

胡番去找王烁评理,王烁嘿嘿直笑,你又不少拿你县太爷的俸禄,让你少操点心,这不是为你好吗?

胡番一想也对,可仔细一想,不对!一个小小县令的俸禄才合几两银子?不打官司,不管政事,没了权力谁还贿赂他,给他钱花?可这种事情又不能明着说,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老百姓乐了,那些世家富户可不干了。该收的租子收不上来了,欺行霸市不允许了,老百姓不怕他们,军管衙门不向着他们,特权一点都没有了。

他们仗着世家之谊找王烁评理。王烁告诉他们的只有一句话:

天变了,想安稳的活着,老老实实遵守老子制定的法律!

世家富户们开始串联,要联合起来给王烁点颜色看看。

王烁不是明朝那些大将,打仗要依靠世家富户们出钱出人。他有法律规定的税收,有得了好处的老百姓的全力支援,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他才不怕那些人卡他的脖子。

老老实实遵守法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胆敢囤稀居奇,违反法令搞破坏,不怕老子刀快,干就是!

世家见治不了王烁,就又聚集到胡番那里,求他出面和王烁讲理。这大明的天下,大明的县城,怎么可以允许王烁如此乱来,王法何在?

胡番又哪里敢去同王烁讲理?他也要遵守王烁的法令。王烁说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听听,天子,皇帝老倌都不行了,他一个芝麻绿豆小县令算什么呀。

这明明就是要造反!胡番写了一大堆折子,给巩昌府的,给陕西布政司的,还有给京城六部的,告王烁造反。

之所以要写这么多,是因为他不知道他的上司还有哪个是在任的或者是死掉、跑掉的,抑或是在任却变为李自成的新顺官员的。

这年头,天下大乱,谁知道哪儿是大明的辖地,哪儿是大顺、大西抑或是大金的辖地呀?六部在北京城呢,谁知道这沿途道路还通不通啊?

王烁本来就是要造反,只是想着联合明朝甘肃总督马爌的力量,不让李自成进甘肃、陇中一带发展,以利于他将来控制这一地区,做为自保的基地,所以才没有公开表示造反,没有公开取消朝廷的县制。至于有人要告他,告去好了,难道老子还怕那个北京城里的神经病?笑话!

这年入冬,安定地区彻底被王烁收复,成为继漳县、宁远之后,又一块坚实的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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