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步、七步、八步、九步,我被拌了一下,一名狱卒抓住了我挥舞着的左臂,但立刻被我甩了出去,身后的狱卒冲来,看守犯人的狱卒都举起水火棍转过身面对犯人,有四五名狱卒斜插过来,阻止我冲向检查团的去路。
我歪着又冲两步,终于没有拌倒,和一名狱卒撞在一起,他被我撞开,我又向前冲一步,背上电流传到,我知道我被电力水火棍电击了,而在这同时,我已经,无法控制地,向前半飞半冲地加速撞去。
电流增加了我的速度,同时也击醒了疯狂的我。
我的思维一下子清醒许多,我再也清楚不过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我再也明白不过地知道了自己只有两个选择:立刻投降,或者破釜沉舟。
我知道聪明的应该选第一条路,那样或许可以多活几日,或还侥幸能有申冤机会。但我已被判了死刑。还有十三天。我已隐隐认识到“那没有问题”似乎本身就包含了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我也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时间思考,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追随本能,也许是根本无法控制的本能来进行。
我又冲出两步。
只这两步,我已明白我将要做什么。
我知道我已做下选择。
不可能再改变!
是的。
事情把我推到这一步——我自然而然的保镖生涯中因久经训练和磨练而应有的本能反应,使我在这两步的第一步与第二步之间的瞬间,左手夺下一枝电力水火棍,右手夺下已经打开保险的枪,而在第二步结束时,我已回身给了冲到我面前,差点就要抱住我的狱卒一次电击。右手的手枪也同时射出一枚射向我左方三步蹲步而站双手握枪手指已扣下一半枪口正对着我的狱卒一枚子弹。
然后才是枪响: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