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贼李大目逃亡不知所踪、于毒被吾副将飞燕、黑子斩杀。此一战我等俘获物资无数,俘虏七千余,战马千余匹,可谓大捷。”
看了潘凤的手书,荀谌哈哈大笑,递给了韩馥道:“太守大人,您看。”
韩馥接过来书信一看,不由的眉开眼笑,连连拊掌道:“好,太好了,吾之凤儿真乃当世名将啊,以区区三千甲士便将数万黄巾贼剿灭,吾有凤儿,可高枕无忧了。”
辛评、辛毗在一旁也是恭贺。
说道如今的太守府,几乎已经成了荀谌、辛评、辛毗这三人的一言堂了,这也是在荀谌的诱导下,加上这个辛毗虽然年纪还小,可却是是一个有思想的家伙,并且依照荀谌的看法,辛毗绝对有辅佐霸主的能力。
而那些原本敌视潘凤的幕僚、将军,在这些天里已经被荀谌、辛毗排挤出了权力圈,并且这样的一场大胜,无意让潘凤成为了邺城真正的军事长官,而那些不和谐的声音,也将在今后被一一铲除。
这也是辛毗的观点,在辛毗看来,乱世之象已经显露,黄巾之乱不过是一个序章,要想在乱世生存,便需要人才、财富、城池、人口、军队。这是基础,邺城得天独厚,沃野千里,北通晋阳链接乌丸,西到河内直通塞北,东有平原南皮直指辽东,南临黄河,虎视中原!
而今虽然韩馥暗弱,但是荀谌背后有势力庞大的荀氏家族,潘凤张合都乃是未来的一流名将,只要军权落在潘凤的手中,那么邺城足可以与天下其他诸侯一较长短。
荀谌听了辛毗的意见,立刻意识到这个少年的才华只比自己高,不会比自己差。而荀氏家族的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从来不嫉才妒能。这是一个非常可贵的品格,因为国人百分之九十五的都嫉妒,这似乎已经是一个传统了,故而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说。
好了,闲话少叙。单说荀谌见韩馥喜悦,又望了望辛毗,见辛毗对自己使眼色,连忙笑道:“明公,潘凤将军立此大功,我立刻着手向朝廷颂凯歌,如今各地平叛都失利,唯有您这里大胜,我想圣上一定会对您刮目相看的。”
韩馥嘿嘿一笑道:“那是自然,只是。”
韩馥脸色微变,又道:“只是圣上要是再遣我等去别处平乱,该当如何?”
辛评抱拳笑道:“这一点明公无需担心,我想荀谌先生在书中会酌情书写的,料想圣上也不会强人所难。”
辛毗轻咳了一声道:“咳,此外荀谌大人要是去面圣,还需多准备金银财宝,要知道如今可是宦官当道啊。”
韩馥连忙点头道:“然也,然也。”
荀谌拱手道:“这个自然,明公无需操心,荀谌自当效命便是。还有一事,不日潘凤将军便回归邺城,他此次俘虏黄巾军七千余,这些人还需要安排。”
韩馥摆手道:“这个就交给几位先生去办吧,我已经有心将邺城的兵权交给凤儿,等他回来你们就看着办吧。好了,咱们商量商量迎接凤儿的事吧。”
常山城中,潘凤正与张合、沮授三人围坐在一起,黑子和飞燕在门外把守。
潘凤举杯道:“此次一战,多亏两位我邺城才能保住,并获得了大胜,我在这里谢过两位将军,来!”说着仰头喝干了自己的酒。
张合笑而不语,他本来就是个比较沉默的人。沮授却道:“呵呵,将军哪里话来,邺城有将军这样的少年英雄,真是大幸,哎!”
说到这里,沮授却叹了口气,潘凤与张合不解的问道:“如今大捷,先生为何长吁短叹?”
沮授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看飞燕和黑子,似乎有些话不好说出口,潘凤一笑道:“这两人我的心腹,不碍事。”
沮授失笑了一下,举起酒杯来斟酌了片刻后道:“将军以为如今之时为何时?”
潘凤心中道:来正题了,这个沮授可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说白了,这是个辅助君王成就霸业的政治家、军事家。暗弱的韩馥在他看来并不是一个可以辅佐的当世强者。
“呵呵,既然先生想听我一言,那我便说上一说。”潘凤笑了笑,将一碗酒饮尽。
“东、西两汉到如今已有三百余年,经历了多少代帝王,已经腐朽到一定程度,现在是皇帝昏庸无能,宦官当权,外戚争权,卖官鬻爵,各地豪强蜂起,再加上四周蛮夷不断地来犯,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到了极致。从而爆发了黄巾之乱,可以这样说,这是乱世开始,更大的乱还在后头呢。”
潘凤这一段话说出,沮授不由的眼前一亮,他上下打量着潘凤,最后抱拳道:“想不到我沮授自以为腹内包藏天机,没想到竟不如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郎,佩服佩服!正如将军所言,那将军想要做个什么人呢?”
这一下却把潘凤问住了,潘凤到现在还真没想过自己以后何去何从,自己做君侯?他觉得自己不适合,他没有古人那种视人命如草芥的狠劲。做个忠心的武将?好像也不行,他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只要遵守法律就行了,那些太高端的思想境界还干不来。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