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晌午时分,韩馥率领自己的幕僚和军中将领在北门迎接了辛公等人,看着一队队粮食、财帛、马匹以及一百多名精壮之士进入邺城,荀諶在潘凤耳边低语道:“这样浩浩荡荡的开进城来,让大家都看到才能够稳定军心,而且百姓见了更有保卫我邺城的奋战之心了。”
潘凤挑起大拇哥,笑道:“友若兄好计谋!”
不得不说辛公这些年积累的财富果然惊人,不说别的,只说这二百匹上等的北地良马就让韩馥咂舌。
潘凤如今才总算明白,演义上所说的动不动就统帅三万铁骑纯属扯淡,养一匹马需要多少财力物力不说,就这马本身就不好找。邺城原来只有五百匹战马,其中一般的品相占了多数,这数量也还就是像邺城这样的大城市才有,其他的小城市能找出一百来匹就不错了。再加上各地动荡,北方匈奴、乌丸的不断袭扰,这些因素决定了骑兵数量不会太高。
战马与马是两种概念,训练战马要求的品种非常严格,而骑兵本身又要求很高的战斗素养,所以在平原这样的地带进行一场大战,一支强有力的骑兵绝对是胜利的关键。
要不是辛公与塞北各族有些交往,常年贸易往来,也不会有如今的家业。
韩馥设宴款待了辛公以及两位公子,并封辛评为儒林校尉随潘凤、张合一同掌管军务、辛毗为幕僚入驻内室,参与日常要务。
安排荀諶率领幕僚清点钱粮,并督促邺城铁匠打造战斗器械、铠甲、弓箭等物,一切尘埃落定已经是第二天下午的事情了。
潘凤见张合与辛评正在训练士卒,他今天心情颇佳,来到古代已经半年多了,还没有好好的逛一逛邺城,不免有些遗憾,趁着现在还没打仗不如就在今天下午一个人再外面走走。
想到此处,潘凤换了身普通的衣服,显得很朴素,悄悄同张合打了个招呼,只说自己想要回家探望一下,便出了军营进了偌大的邺城。
古邺城,也就是今天邯郸西南,曾是战国时候邯郸的主要聚集地之一,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一座城郭超过二十里的巨大城池,而城池内部人口也已经超过十万人。
虽然桓灵二帝以来,天下纷乱之象频生,各地豪强霸权数不胜数,民不聊生,但韩馥却不失为一个爱民的太守,这几年讲邺城治理的还算不错。
走在大街上,两旁的居民基本没有被即将到来的战乱影响,该吆喝的吆喝,该怎么还怎么,买卖兴隆,贸易不断。
汉代的饭店称为酒肆,里面已经有了像后来的唱歌跳舞的节目了,而再露骨一些的可以去歌姬舞馆。
潘凤虽然是近三十的灵魂,可这幅躯体不过十五岁,而且家传武功上明确指明,弱冠之前不可与女子发生关系,潘凤看着一旁的一家歌姬舞馆摇了摇头走开了。
抬头向前看时,只见一家酒肆来来往往有不少人进出,想来是个口味不错的地方,潘凤提了前襟,抬步走了进去。
“哎呦,这位客官来了,一个人?”一个小二模样的年轻人赔笑上前。
潘凤道:“嗯,给我找一个角落就可以了。”
那小二领了潘凤来到了一个角落坐定,潘凤点了两个菜,要了一壶酒便开始自顾自的品尝起来。
正喝着,就听见身边一个桌子上几个人正在议论。
其中一个年岁稍大的中年男子显然是刚才外面砍柴回来,他身边还放着两捆柴火。这人大咧咧的喝了一口酒说道:“知道吗,听说太守大人提拔了几个年轻的小将军守邺城,北边那个辛家庄的人也来投奔了。”
另一个笑道:“你说的,我们昨日已经看到了。我看啊,咱们这邺城能守得住了!”
下手位置的一个青年却说道:“谁知道呢,这黄巾军据说有百万之众,头几天我家有一个逃难的亲戚说现在这些黄巾已经渡过了黄河,攻打濮阳一带,圣上派出的大军也抵挡不住。”
中年男子哼了一声,说道:“咱们邺城有三千铁甲,如今又来了这些战马,据说那潘凤小将军乃是潘老将军的后人,武功非常了得。我就不信了,对了,我今天请几位喝酒就是要说一声,一会儿我就要去城门应征,这是我最后一次打柴了。”
青年一愣忙道:“大哥,你走了那家中嫂嫂和孩童怎么办?”
中年男子冷哼道:“我出征难道便不是保家?我虽大字不识一个,但也知道好男儿当阵前杀敌,建功立业,儿女情长之事休要再提。来来来,与我共饮!”说着,大汉一干而尽。
潘凤听罢哈哈一笑,长身而起,端起一碗酒走到了中年汉子近前道:“兄之所言真义士也,我也敬你!”说着,潘凤一气喝光。
那大汉哈哈一笑,说道:“好好好!”
潘凤放下碗又放了些钱便起身而出,胸中却有一股豪气,古人之风诚不欺我,想想后世,怪不得有汉风唐韵一说,这汉代人果然有胆气,有风采!
一边感慨,一边前行,不多时到了一条巷子里,只见前面围了一群人,里面乱糟糟的。潘凤走上前看得清楚:一个中年华服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