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43-2
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
一、基本理念
(一)概览
1、谱与谱系
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亦即中国当代物权法之“物”的谱系图,简称物法谱或者物谱。是以公物为主导、私物为辅助、共物为折中之谱系图,公有物、共有物、合有物、私有物和其他之物均有相应的规定。物的物理、地理、自然、表征、性质、属相、归属、利用之基因工程均有相应的谱系,相当于人的姓氏谱系。
任何物法与物权法都永远离不开物,所有这些,都是立法之本、普法之本,又是用法之本、执法之本与研法之本、修法之本。将物建成物谱后,相当于对各式各样之物建成档案馆、图书馆和信息处理图库,既可以为经济社会和法制社会服务,又可以为物权人服务,益处是广泛性、持久性和普适性、公关性的。
所谓谱,就是家谱、族谱。家谱,是一种物之谱。族谱,是一类物与附着物、派生物、连体物或变异物之谱。物的家谱、族谱,重要的、大宗的、常用的可以列入物权法之物权法谱,其他的散落于习惯法谱、道德法谱、自然法谱或者逻辑法谱。
所谓谱系,就是家谱、族谱的体系。通常分为姓公的与姓私的这两种谱系,也有的分为姓公的、姓共的、姓私的三种谱系,中国已经分为姓公的、姓共的、姓私的和外姓的四种谱系。当然,每个国家、地区,还有杂交姓氏的谱系。
从自然法角度分析,所谓物法谱或者物谱,是忽略了姓公、姓私之类的派别方式的。姓要式物与姓略式物、姓有形物与姓无形物、姓自然物与人造物等等,是一种客观的区分方式,更有利于技术物权法的推广应用。
物权法谱系,最起码的是物的谱系,紧接着就是物权的谱系、物权关系的谱系、物权制度的谱系,以及法律关系的谱系、法锁关系的谱系等等。物权法是最要好、最贴身的法律工具,一切的一切从认识物开始。
自然界、人类社会之物,存在数百万种之多,而且一些品种数量总体上在不断增加,也有些物种被人为消灭或者自然消灭。每个国家的物权法不可能、也不需要将全部物的归属来个完全彻底的规定,一般只能是将大宗物、大众物、大路物进行重点式的规定,中国物权法也不例外。
因此,所谓中国当代物权法谱系图之“物”,不是中国境内全部的物归属之家谱,应当是基本的家谱。写这些物谱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给某些物树碑立传,更加重要的是在物的归属与利用上大做文章,深刻领会物权法之物的确切含义。
理论上,物权法是可以涵盖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一切物的,而且每个人每天总是与物打交道,似乎是对于各种物是再熟悉不过的。殊不知,当物列为法律科学之后,就会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衔接起来,以一种概括法、归纳法、类比推理法进行重新定义,物的支配权、管领权、控制权、统治权及其物权关系就会自然而然地显示出来,成千上万个物权法概念如温泉一般的喷发而出,令人眼花缭乱而不知所措。
建立健全本国当代物权法之“物”的谱系图,直接目的是为了在全国进行深入持久的普法、学法、用法、执法、研法和修法的迫切需要,还有建立物权法档案、建设物权法信息化高速公路等方面的迫切需要。目前,已经建立的全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流资源、海域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耕地面积等自然资源、其他不动产普查与登记办法,种类企业的普查与登记办法,以及一些城乡居民家庭的财产抽查统计办法,都是与中国当代物权法之“物”的谱系图有关的。
国家机关不遗余力地反复多次地进行基本资源、产业资源的调查研究,经济学意义上诠释为宏观经济之必需,是为了搞好宏观调节、宏观调控、宏观控制、宏观管理而进行全国性的基础性工作。物权法理学上诠释为制度物权法、政策物权法的定位程序,是大规模确认、保护、利用特大宗自然物、人造物的先兆,是借助于特别物权法进行资源配置和合理利用的具体表现。
经济学意义上往往以经济规律为经典,让人们领略经济发展常态化、经济利益最大化,往往引导人们对于自然物、人造物进行过度利用,导致自然资源枯竭和不可持续稳定地发展。某些经济学与经济法脱节,变得非常肆无忌惮,变得天马行空、独来独往。
某些经济学和某些经济法做不到的事情,物权法和物权法理学可以做到。同样运用系统工程与一般均衡原理,物权法是极力反对过度利用物、污染利用物和无权利用物的,经济的因素与非经济的因素、趋利性行为与非趋利性行为、有益的行为与无益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行为与不承担责任的行为等,都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能违反。经济学和经济法是侧重于经济领域方面的,即使是使尽浑身解数,对于物的开发利用,只能是在经济领域范围内进行内部平衡,非经济领域的无力平衡。
古罗马法称物权法,直接称之为“物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