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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882-2(2 / 6)

其中之一。交通运输行业由私有化重归国有化,同样是因为形势所迫而致。

英国的福利社会主义事业不及法国,重要原因之一是私有化太严重、财政来源短缺。而法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进行了三次国有化运动,政府的财产来源充足,社会福利项目高达200多项。不过,法国也在上世纪末搞过一次私有化运动,后来的社会福利项目有所减少。

俄罗斯普金政府对私有化寡头进行了清算,将石油天然气等关键行业重新回归国有化,保证了中央政府对于重点行业和市场的专门控制,目前的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40%以上,高于中国目前的水平。俄罗斯民法典212条等条款将“私有化”专门进行了大量规定,而总统制订的制度物权法和政策物权法对此进行了修正。俄罗斯政策强制性规定,商人不得从政,官员不得经商,所有官员得一律申报财产、不得将存款存在外国银行、不得在外国投资、家属不得移民外国等,从鼎力保护国有资产到反**都棋高一着。

二、简单分类

第一类,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设施为国家专控类特种物。

物权法规定,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设施,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一般不得为其他人所有。以上几类特大型人造物,是物权与产权合二而一的特种物,与自然物的物权化调整有所不同。

1、国际问题研究

有的人认为,各个地区之间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很大,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政府投资的包袱过大承受能力有限,需要引进民间资本来参与投资建设。问题在于,本国的民间资本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参与投资、是否都愿意参与投资,其结果会导致引进外资投资中国和基础设施,是否会损害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中国政府的公益事业。问题还在于,这些基础设施“国退私进”后,是否会重蹈“英国式私有化”的覆辙,是否给贪官污吏及其利益集团制度化**提供极大的便利,是否会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安全等等。

本世纪初的08金融风暴以后,许多发达国家陷入了财政严重赤字甚至濒临国家破产的边缘。中国政府拥有3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却不能向欧洲、美洲等发达国家投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设施,即使是中国的民营企业也不能参与那些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美国从09年到现在,对于加州建1100公里高铁并由中国企业入股50%的事情,仍然没有下落。英国、法国、德国联合起来反对中国企业投资他们国家的高铁。尽管中国的高铁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中国钢材产量居世界首位,没有一个发达国家兼财政赤字国家愿意接受中国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中国企业投资利比亚、泰国等国家的高铁项目,因政变与政治原因而搁浅。中国企业投资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好友国家比较顺利,但投资收益率低。

奇怪的是,虽然美国政府负债15万亿美元、民间负债50万亿美元,英国、德国、法国政府也有不小的财政赤字额度,但是美国等西方企业投资中国的朝阳产业硕果累累,中国28个重点行业,其中有21个被那些发达的跨国公司占据。

韩国的铁路私有化计划几年来一直搁浅,外电报道是因为韩国执政党大国家党和韩国国企“韩国铁道公社”的反对而搁浅,实际上主要原因在于群众的反对而搁浅。应当看到,交通运输设施及其运营,是公益事业的一部分,是国家是政府应尽的社会责任,社会效益优于经济效益,发生亏损、由政府埋单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实行铁路私有化,好处在于减轻财政负担,坏处及其后遗症是很多的:如贱卖铁路及其运营权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样的损失比财政负担的损失更大;票价提高会增加乘客负担,是变相的降低服务质量;私有化后会导致大量裁员或者缩减工资福利,铁路工人的根本利益受到损害,所有的失业人员下岗补偿及其家庭困难成员的救济需要政府埋单等等;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不是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政府,而且必须是廉洁奉公的政府,政治文明的意义远远大于产业文明的意义。

新华网新华论坛2012年4月23日发表了zxl1968的文章《世界铁路私有化还没有成功的案例》,报道了加拿大太平洋铁路私有化后重归国有化、阿根廷铁路重归国有化的文章。

文章还报道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国家的铁路是国有化的事实。既然私有制甚至私有化国家都这样热衷于铁路国有化,那么,公有制国家就根本没有理由实行铁路私有制,更不能搞铁路私有化。

2、概论

公有物权确定以后,自然物的物权化方向,是先有自然物的物权后有产权,包括财产权与生产权是个后置式物权,有时候财产权与生产权可以分权。

譬如,确定城市或者乡村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后,国家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可以分离为法定的即所有权项目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事实的即用益物权项目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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