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96-2
抵押财产价值保全措施
一、导言
抵押财产价值保全的措施,指保全抵押权的预防措施、事中与事后的处理措施,有经济管理的措施、物权发力的措施、义务履行的措施、责任追究的措施,关键在于物权得力、措施得力。此为探讨性问题,目的在于抛砖引玉。
立法专家在权威解读文本中谈了几个问题,对于我们有启发作用。
1.抵押人的原因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
抵押人使抵押财产减少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抵押人采取积极的行为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如拆除抵押的房屋、驾驶抵押的机动车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一是抵押人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如对抵押的危旧房屋不作修缮、有库房却任由抵押的机器设备在室外风吹雨淋。
上述的两个例子包括了机械磨损和精神磨损两种类型,有的可以挽救,有的已经不能挽救。
2.对担保法的规定进行点评
担保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对抵押价值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专家说,这样规定有一定的道理,但要求抵押人在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再向抵押权人设定一个担保,比较麻烦。如果抵押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担保,还需要考虑如何以抵押人获得的赔偿金等设定担保物权的问题。因此,本条没有延续这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解读》第417页~418页)
关于抵押财产价值保全,主动权在于抵押权人手中。很显然,弃权是对于自己不利的。法律保护抵押权人的物权请求权,但不认定弃权行为有效。抵押权人除了掌握以上三个步骤以外,还要掌握见招拆招法或者模拟作业法。
见招拆招法或者模拟作业法如下所示。
二、要求抵押人该做或者不该做的前期对策
1.询问抵押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原因
答:(1)知道;(2)不知道。
①抵押权人对于回答“知道”的,立即进行下一步动作。
②抵押权人对于回答“不知道”的,先应当搜集旁证查找原因。找出原因的,应当先跟自己人商量对策,然后再找抵押人理论。找不出原因的,向抵押人求证、第三人搜集旁证,应当以不超过三个来回为宜。然后进行下一步动作。
所有证据资料,以照片、录像、文字、语音或者代表性的实物为条件,应妥善保存。
2.要求抵押人遏止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势头
答:(1)遏止;(2)不遏止。
①抵押权人对于回答“遏止”的,立即进行下一步动作。
②抵押权人对于回答“不遏止”的,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利,并限定时间让对方整改。对方不整改的,返回上一轮重新开始。
三、要求抵押人该做或者不该做的中期对策
1.询问抵押人一个时段内遏止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情况
答:(1)知道;(2)不知道。
①抵押权人对于回答“知道”的,立即进行下一步动作。
②抵押权人对于回答“不知道”的,应当重新从以上第一题第1(2)项和第2(2)回返调查研究起,并适时地向抵押人下达遏止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建议书。
2.要求抵押人对于抵押财产价值进行恢复
答:(1)恢复;(2)不恢复。
①抵押权人对于回答“恢复”的,立即进行下一步动作。如要求对方对于损坏的抵押车辆进行维修,对于抵押的危房进行修缮,对于抵押的露天设备搬进库房保管等等,并亲自过问。对于不满意的地方,还可以要求对方重作。
②抵押权人对于回答“不恢复”的,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向抵押人下达限定时间恢复抵押财产价值的建议书,并由对方签字盖章生效。
3.要求抵押人对于抵押财产价值进行担保
答:(1)担保;(2)不担保。
①抵押权人对于回答“担保”的,立即进行下一步动作。债务人自己担保或者由第三人代替债务人担保均可。
②抵押权人对于回答“不担保”的,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向抵押人下达限定时间担保抵押财产价值的建议书,并由对方签字盖章生效。
三、要求抵押人该做或者不该做的后期对策
1.询问抵押人关于解冻抵押财产提前清偿债务的情况
答:(1)知道;(2)不知道。
①抵押权人对于回答“知道”的,立即进行下一步动作,准备提前清偿债务、实现抵押权价值。
②抵押权人对于回答“不知道”的,应当将物权法本条款的规定书面告知抵押人,是接受约定提前清偿还是法定提前清偿程序。
2.要求抵押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