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精神推断,某些现在的划拨用地,将来有可能调整为非划拨用地。
凡是划拨用地和非划拨用地,都应当统一土地使用登记制度和合同出让或者使用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搞特殊化。
关于土地用途的限制与禁止部分,应当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的通知”执行,各级地方政府不得各行其是。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38条
相关名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解决争议的办法〗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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