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零物权之“一票否决权”的办法予以取缔。
私有财产的来源最广泛,来源关系最为复杂化多样化。私有财产的来源,可以从国有、集体、集合、私人和其他人等所有制中取得,也可以继承、传承、受赠予、意外取得等方式取得,劳动所得、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福利所得、救济所得、瞻养费所得、扶养费所得、经济补偿所得、析产所得、分家所得、离异所得、分家所得、继承所得、传承所得、受赠予所得、意外所得等是最常见的财产来源,任何一个渠道出现了漏洞或者差错,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了问题,就会导致财产来源不合法。财产来源不合法,主要的类型有贪污所得、受贿所得、盗窃所得、偷窃所得、侵权所得、侵占所得、多占所得、截留所得、哄抢所得、私分所得、非份所得、走私所得、偷税所得、投机所得、贩毒所得、诈骗所得、剥削所得、色情所得和非法投资所得、非法经营所得、非法收益所得、非法储蓄所得、非法受赠所得、非法继承所得、非法传承所得、非法意外所得等等。古今中外任何一部法律,只专门保护合法的财产及其权利,不保护非法的财产及其权利。
私有财产一切来源不正的,如贪污受贿的、挪用公款的、小金库的、公款私存的、洗黑钱的、非法集资的、恶意侵占的、弄虚作假的财产与储蓄等,全部属于零物权,不属于私人财产所有权之列。可以运用零物权“一票否决权”进行清零处理,剥夺其非法的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私人财产防火墙的其他重点
1、重点抓紧处理好突发性侵权事件
突发性侵权事件,是物权被侵权的最主要形式之一,是指被侵权人在猝不及防情况下突然遭受袭击式的侵权事件。
许多侵权事件,在暴露之前毫无征兆,而被侵权者有点措手不及。即使如此,能够尽快加紧处理的,一定要尽快加紧处理。否则,事态越是扩大,解决问题就越棘手。有些严重的突发**件,甚至于可以酝酿成大的财产与人身安全事故。
2、重点抓紧处理好群体性侵权事件
群体性侵权事件,是物权被侵权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指被侵权人被多人围攻并哄抢其财物的侵权事件,一般发生在物权个体与群体的矛盾冲突之中。
有些群体性侵权事件,是由债务纠纷引起轰动的事件,但因物权纠纷引起轰动的事件主要由公物权对于私物权的不当处理造成的,如拆迁、征地纠纷便属于物权纠纷事件。当**发生时,不管侵权者是谁,不管对方是强权者还是弱势者,被侵权人都要及时抓紧处理,向上级上访、投诉、起诉。否则,自己慢腾腾的,结果自己的房子一下子被拆迁人拆除了就来不及了。到时候,欲哭无泪,欲告也晚了。
3、重点抓紧处理好变异性侵权事件
变异性侵权事件,是由民商事侵权事件上升为人身权事件,或者是由小型侵权事件蜕变为大型侵权事件的侵权事件。前一种是质变性质的侵权事件,后一种是量变性质的侵权事件。某种意义上,此类侵权事件并不亚于突发性、群体性侵权事件。
各种侵权事件,是难以预知、控制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变异性侵权事件更加难以预知、控制。现实生活中,甚至于有的人为了几元、几十元钱的争执而铸成大错、出了人命的都有。变异性侵权事件,是以哄抢、破坏他人财产为主要特征。如资本家拖欠工人工资,工人们运用各种方法仍然讨不到工资时,工人们一怒之下砸毁机器设备,破坏生产工具,甚至动手打死打伤资本家和资方代表。这是内源性变异性侵权事件。外源性变异性侵权事件,是因为无良侵权者对于合法财产支配者的公然大肆的侵害,如行为人公然大肆非法剥夺他人的产权、股权、股份等行为,并将内部矛盾演化为敌我矛盾,甚至酿成人命事故。凡是此类事件的发生,一定要及时地抓紧处理,否则,被侵权者可能会遭遇更大的损害与伤害。
4、重点抓紧处理好历史性侵权事件
历史性侵权事件,应当指被侵权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一年以上未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侵权事件。
被侵权者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半文盲和法盲、半法盲,法律意识淡薄,以至于一些历史性侵权事件没有通过正常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么拖拉下去,对于自己主动维权是不利的。譬如,诉讼时效方面,尽管物权法有的项目比民法要宽松一些,但基本形式仍然是维持二年制主要诉讼时效法制条件。一般而论,维权者越是退后,越是不利于证据保全,越是容易导致诉讼时效失效,并且,拖延时间越长,侵权人逃逸和破坏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转移财产的几率会更高。
建立私产防火墙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建立新型综合的财产权保护机制,发挥主观能动性。被侵权者提起司法救助与法院诉讼,是综合素质、心理因素、客观条件的综合反映。大量历史性侵权事件没有重见天日,实际上是大长了侵权者的志气,大灭了被侵权者的威风。被侵权者不仅仅要抓紧及时地处理新近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