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之上的,是可以依据价值兑付或者实物兑换来移转的。国防资产同属“专属所有权”,但绝大多数国防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和支配权,是永久固定在一个所有权、支配权主体之上的,是不可以依据价值兑付或者实物兑换来移转的。同为国家的专属所有权,其本质区别却是很明显的。
根据国防资产的性质、功能、价值,可以区分几种不同的所有权、支配权,这对于合理利用国防资产,既利于备战,又藏富于民是有好处的。国防资产主要控制在禁止流通领域,部分分布在限制流通领域,个别分布在一般流通领域,需要区别对待。
二、国防资产的概念
1.国防资产定义
国防资产应当定义为广义、狭义的两种。
广义的国防资产,是指战时可以动员、运转、利用的一切武器装备、国防设施、军费、兵工厂、军事科研院所等资产,甚至还可以包括武装力量的人员在内,甚至于包括不属于国家投资的防空洞、地下隧道、地下车库、地下铁路和地铁车厢在内,或者属于国家投资的地下铁路和地铁车厢和军官、士官个人住宅在内。在这种意义上讲,广义的国防资产,是一个扩充边界、引申义的国防资产,是一种国家专控支配权,不是严格的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支配权。
狭义的国防资产,是指平时可以用于战备的专供武装力量使用的武器装备、国防设施、军费等资产,不包括民间投资的防空洞、地下隧道、地下车库在内,也不包括国家投资的兵工厂在内。在这种意义上讲,狭义的国防资产是一个投资与收益相对应的国防资产,是一种国家专控支配权,同时是严格的物权法意义上的所有权、支配权。所谓的武装力量,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武装力量,包括人民解放军三军和二炮全体官兵、武警各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在内;狭义的武装力量,仅人民解放军三军和二炮全体官兵、武警各部队、预备役部队,不包括民兵在内。
所谓国防资产,是一个动态的、弹性的概念,战时是一个战时的概念,平时是一个平时的概念。所谓武装力量也概莫能外。
区分广义、狭义的国防资产的含义,前者是从国家的最大利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考量的,后者是从发展经济、平衡国民利益考量的;后者与前者的实际目标,是异曲同工的。发展经济、平衡国民利益,为的是增加国家经济实力,并借此来巩固国防实力。国家投资的不涉及军事秘密的军事防空洞、地下隧道、铁路干线、公路运输线等的军事设施和准军事设施,实行“军转民用”,兵工厂产品的“军地两用”,这是一个战略防御的大物权,是盘活国防资产的大战略措施。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是行得通的,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2.不能随意改制与转业
但是,有一点,是应当注意的,军事科研单位和兵工厂不应当随意关闭、停业、转业和破产,对于亏损企业、单位,国家应当义无反顾地将他们养起来,要不惜代价地将他们养起来。因为,当代高新尖武器装备的研制和生产成果,周期相对较长,成本很大,非长期扶持、下苦功、出大价钱不可。况且,世界发达国家对于中国作为“假想敌”是长期存在的,一些高新尖武器装备和技术,无论花多少钱也购买不到的。国防工业是国防资产的母机,国防资产的质量和数量,主要依靠国防工业来创造和完成。
3.国防力量的严峻情势
有关资料表明,中国的综合国力,已经从30年前的世界第3名下降到如今的第5~7名,充分证明了不是有了钱就能够购买到一切武器装备的。况且,国防装备仅仅依赖于外国是短视和短命的。我国的海军实力甚至不如印度和日本,空军装备的质量也令人担忧。我国的国防十分严峻,我国的四围,布满了美国的军事基地,陆地成“C”形包围圈。尽管中国加入世界贸易协定组织已经有十多年并且为全世界提供了大量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尽管中国为全世界提供了市场上80%的稀土资源并且可资制造当代最先进的武器装备,尽管中国购买了数万亿美元的美国以及欧盟的国债,以及美国为首的西方联盟国家一直禁止对中国的武器装备禁运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有这些充分说明了外国的国防资产管制与**程度远远强制于中国,并且一直是毫不留情。
中国的海军、空军软弱无能,如中国南部海域,许多岛屿已经被东南亚一些小国侵占,外国的海洋钻井平台达1000多座,侵占中国的海底油气资源,并已持续了20多年之久。中国的黄海海域、东海海域,也连连告急,琉球群岛、钓鱼岛被日本侵占,中国大片领海海底、大陆架的油气资源,也已经被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国家的侵略,这些国家,我国更是不能动他们一根毫毛。中国解放初期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条件下,舍得花本钱,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国防路线,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三军事大国,敢于与世界最强大的军事大国美国、法国、苏联交战,现在连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文莱、帕劳这些小国也敢于长期欺负中国,中国也不敢同他们交战,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