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240~256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法权,这是不言而喻的。而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福利社会主义”制度,你可曾知道?
物权法本条款的“物权奖励制度”,是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精神面貌相适应的,如果国家非常贫穷落后财力不济,执行起来是困难的。孰重孰轻,如何取舍,只能是两害权衡节能其轻,两利权衡取其重。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44条。
相关名词:【再谈征用与征收的异同点】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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