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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1(2 / 3)

等全部进行技术处理,从而形成最高端的法律威慑力。行政处罚法将行政责任、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统一进行定量分析和技术处理,其中的罚款额度是典型的技术物权法。

理论上,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禁止类法律法规,应当是强制性程度最高、密集性最集中的技术物权法,并且是最典型的“科学技术物权法”,而实际应用中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没有达到应有的强制性高度。

二是强制性程度高、密集性集中的技术物权法。

最典型的代表作是自然资源配置法、特定不动产归属法、国有财产保护五大禁止范围之量化法。矿藏、水流、海域、城乡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无线电频谱、国防资产、铁路、公路、电力设施、油气管道等设施、文物、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国家机关支配和控制的财产、国有企事业单位管领和支配的财产等,集体支配的主要资源与财产等,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来确定不动产所有权以及利用权、作用权、使用权归属。无线电频谱物权法,需要结合现代高新尖科学技术来保护专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权。

其中,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最典型的技术物权法。

三是其他强制性或密集性的技术物权法。

最典型的代表作是寓于不动产管理法之不动产登记法,其物权化方针是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并把这种强制性或密集性的技术物权法传递到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中去,形成联合技术物权法。

2.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是在制度、普通、担保等各种物权法中应用最广泛的技术物权法。其物权化方针是所有权保护主义和所有权中心论。因为只有所有权是自物权、龙头物权、最活跃和最有魅力的明星级物权,故其技术物权法也有同样的物权地位与作用。

一是制度物权法分布在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这种技术物权法属于混合或综合技术物权法,部分地复制了所有制关系法中存续的技术物权法,关于技术物权法强制性或密集性的程度,原则上应当达成一致。总体上,是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中强制性或密集性的程度最高的一类技术物权法。

由于所有制关系法是统帅、指导所有权关系法的特种法,故所有权关系法中难以避免地融入一些所有制关系法的内容,并将其技术物权法一并融入到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中,增加了法定的强制性的技术物权法份量。

二是本身的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技术物权法为物权确认法、物权保护法、物权利用法规范与调整提供法律依据。其中,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技术物权法。其中现代科学技术含量最高的,当属于“不可称量物”的技术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生效法和不动产当地诉求法、动产交付生效法和动产纠纷发生地诉求法等普通物权法,为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遵纪守法原则、契约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睦相处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原则是技术物权法的精华,在普通物权法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亦为担保物权法和制度物权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延伸的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民法中所谓的所有权关系法,系指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法、债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法、用益物权或者其他普通物权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法。因此,广义的或者说延伸的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就包括了担保物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用益物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其他他项物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4.担保物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亦称之为债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法锁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其物权化方针是担保债权保护主义、债权中心论、优先受偿权论或完全受偿权论和所有权限制论,是反所有权保护主义和反所有权中心论的另类技术物权法。

但担保物权关系法并不一概排斥普通物权法中的所有权关系法、用益物权关系法。毕竟其是从普通物权法中脱胎换骨升华而构成的,不能完全排除所有权和部分用益物权的物权地位与作用。

其主要集中于担保物权设立、变更、行使、实现、消灭的整个过程,优先受偿权或完全受偿权、反担保物权、人保与物保的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信托关系、限期实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有着不同性质的技术物权法含量。

与普通物权法相同的是,此类技术物权法也会部分地移植所有制关系法、制度物权法中的技术物权法内容,增强其活力和强制性成分。

5.用益物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

是寄托在所有权关系法之技术物权法基础上的辅助技术物权法,很少是独立自主的技术物权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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