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将一次性给予一万钱作为补偿。
军令调整:凡调动二百人以上兵力皆需北地王虎符,调动一千人以上兵力则同时需要虎符与王旨。无虎符擅自出兵者,依律斩之;虎符至而不出兵者,殊三族。战役进行时,将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兵遣将,但,王旨至而不听号令者,殊三族。虎符副面掌握在各领军将领手中,正面则持于北地王扶苏之手,正副面齐集则可据令调兵遣将。这番军令调整,一切以王权至上,扶苏牢牢地将北地兵权控制在了自己手中。也就是说,北地的军队,只有他扶苏能调得动,其他人等,包括始皇帝想染指北地军权,都是不行。
同时,大秦的优良传统:二十级军功爵体系继续沿袭,对杀敌立功的士卒予以重奖。
为弘扬士卒荣誉感,增加铜星、银星、金星三类军功章。杀敌十人以上者,获铜星军功章;杀敌二十人以上或杀敌千人将以上军官者,获银星军功章;杀敌四十人以上或杀敌万人将以上军官者,获金星军功章。军功章统一佩戴于左胸,铜星军功章享有高等“士”级爵位礼遇,银星军功章享有“大夫”级爵位礼遇,金星军功章拥有者,可享“卿”级爵位礼遇。爵位细分依据律法,不在此一一细表。
设士卒兵籍牌,牌正面篆刻士卒个人基本信息,反面刻《士兵操典》。士卒个人信息用于士卒战死时抚恤其亲人以及遗物归家之用。士卒战死,其家人将获得土地二十亩的抚恤,伤残士卒获地十亩。《士兵操典》内容极其简洁:“效忠君主,为家而战,为国而战,为民族而战;遇敌不前者,杀;不听号令者,杀;袭扰平民者,杀;临阵溃逃者,杀,没地削籍;同袍相残者,杀,没地削籍;通敌者,杀,没地削籍。”
没地削籍之意:没收土地,家人削除公民身份,为奴为婢。
更有律令:
其一,作战中,为将者当严于律已,身先士卒,主将阵亡由副将接任指挥,副将阵亡由军爵最高者指挥。基层部队中,主官阵亡由副官接任指挥,副官阵亡由军功章最高者指挥,未得军令,就算战至一人,亦不得擅自撤离战场。擅自撤离者,视为临阵溃逃。
其二,身为大秦军人,保护百姓、守卫国家乃军人天职,军人待百姓应如待自己亲人一般。任何一个平民都可能是自己袍泽的亲人,而袍泽乃自己的生死弟兄,是生死搏杀时可以放心将自己的后背托付之人,是可以将生命交付之人!所以,任何一个平民都是自己亲人,身为大秦军人袭扰平民者,众军皆可杀之。
《兵役法》问世,北地百姓们群情激昂,兴奋得热泪满面,奔走相告!高兴的是以前当兵要杀人立功才有奖励,现在不仅当兵就有钱拿,还可以获得土地和各种奖励!并且,从未听闻有哪支军队骚扰平民便依军法处置的,这铁定是一支纪律严明的仁义之师!
更重要的是,那位神灵一般的人给了他们土地,给了他们一片富足与稳定的家园,他们要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他们要拥护那位神灵般的人。哪怕要付出自己或者亲人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一时间,北地九郡大地上刮起了一股股疯狂的参军热潮。
《兵役法》于颁布之日起便得到了文武众人的一致支持,蒙恬与韩信更是大赞北地王扶苏乃大秦继商君之后又一法家大才!《兵役法》问世,令大秦北地军粮自给自足,减轻黔首负担,得到百姓的一致拥护。令帝国根基牢固,精锐士卒源源不断,令北地军队成为帝国征服四方之绝世利器!
继军制改革后,扶苏又制定了流传千古的人才教育与选拔之策——《办学令》。
《办学令》的核心思想是:“从孩童抓起,吸取百家之精髓,尚武,强国,治家,平天下。”学术方面即:“法以治国,儒以修德,道以养性,墨以强工,商以福国,百家以强国,兵以开疆守土。”
具体实施如下:
于各乡各亭设文武堂。亭文武堂为启蒙教育,有文武两课,文课为最基础的识字与学习简单的法、儒、墨、农、算术等各家学说,由各乡亭选取学识之人授课。武课则由军中退役老兵担任教官,令大秦孩童自幼便可学习武艺,强健身体,扬大秦尚武之风。年满九岁的孩童,无论男女,需在亭文武堂学习,每日上午习文,下午习武,女童可选择不修武学,周期为六年。亭文武堂学习期满后至乡文武堂学习三年,亦为文武兼修。此九年为强制教育,所需学习费用由国府承担,学生自行负责日常生活开销即可。
乡文武堂学习期满后,成绩优异者可考入县文院或县武院,未能考入县文武院的男子将加入预备役部队,于乡里屯田并负责地方治安与守备,女子则终止学业,返回家中。县文武院学生,文、武仅能选修一门。修文者可在法、儒、墨、道德、阴阳、农、商、名、纵横、医、小说、算术等各门学术中主修一门或兼修各家,可根据喜好自行选择;修武者除学习武艺与各类兵器外,还须修习兵家学说、排兵布阵等等。学习周期为三年,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县文武院学习期满后,成绩优异者进入郡文学院或者郡武学院,未能考入者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