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在一楼方正略显空荡的餐厅里,我和程昊霖、程虹雨、李睿晟一同吃了早饭。洁白的白瓷盘子里,煎得金黄的荷包蛋,两片烤出焦糖色的面包,一把锃亮的餐刀被乳色的黄油衬得分外晃眼。
程家兄妹都在莫斯科上过大学,李睿晟又在法国待过好几年,聊起留学的那几年,格外起劲,我显得格格不入,咬一口面包,嫌干,喝一口牛奶,又不大喜欢那奶腥味。百无聊赖地打量这个餐厅,大得像小半个图书馆的阅览室似的,四周墙壁上也是同走廊里一色的油画。房间角落,一张餐边柜,佣人从外面花园剪下的月季插在玻璃花瓶里,茂盛热烈。
“那时候,听着次子军团真是心酸。”没有跟上他们谈话的节奏,也不知怎么转到这样的话题,是李睿晟起的头,东洋有,旧时的欧洲也有,即使是现在的欧洲,军队里也充斥没落贵族家的次子或是私生子。就因为生不逢时,家里头的哥哥把爵位财产都继承去了,次子们只能靠继承来的一点点软财产过活,大多贪恋幼时在家的纸醉金迷,而挥霍一空,最终穷困潦倒;或是一生清贫。而大大小小的战争,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活下来,加官进爵,风头甚至盖过他们的父辈,若是注定命该绝,死了,只能做异乡一具无名骸骨了,生来就不名一文,归宿也就不那么讲究了。
餐厅里一时陷入了长长的沉默。
“冷小姐英文好得很。”李睿晟坐在我的正对面,冷不丁夸我一句,让我着实一惊,放下手中的杯子,不自然地摇摇头,浅笑,“过奖过奖。”
“春季汇演的时候,那个表演太到位了。”他却还要举个这么久之前的例子。
我偷偷瞟了程家兄妹,程虹雨还是一脸的愉悦,天真的笑,像是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让人不设防。程昊霖低下头,像在思忖什么,他心里定又把这个也怪罪我,认为我有什么招惹他未来妹夫的举动。
“我最近在看这本书的原版。”程虹雨很兴奋,“吃力得很,完全不能体会字里行间的情意,只是在赶进度,就当是在看课文。”
“还是翻译过的看了顺畅,心情也能随情节起伏。”
“睿晟也看这种女孩子家看的书?”程虹雨快言快语,一声睿晟好不亲热。
程昊霖和我隔个桌角,低下头,凑近我,低声问,“你演的那个剧叫什么?”
我险些露出嘲弄的表情,你家不是门楣比天高吗?不是很有学识很有教养吗?我微微一笑,把名字告诉了他。
他点点头,“当时记住的。”不由的好笑,这么出名的书,不知道就罢了,知道了又给忘了。
“简奥斯汀的书可是宝典啊!”
我听着这样一叹,心里莫名好笑,又来一个情种,配上抹得甚是服帖的分头,这李睿晟也是活脱脱一个富家子弟该有的模样,和这餐厅以及满桌的银餐具如此融洽。
“差不多,我们骑马去!”程昊霖也有半天插不上话的时候,也挺落寞,好容易抓住了没话说的间隙,即刻宣布这冗长的早餐结束。
“哥,我不大舒服,不想出去了。”她这话一出,毫不意外的,他也就跟着推脱,说是昨天还没能好好休整,也想在屋子里看看书。难道我跟着程昊霖去骑马吗?可我偏偏就没有太多找借口的经验,本来随手一拈就是,膝盖痛、昨天着凉了,还有重中之重的,我压根就不会骑马,我愣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想了半分钟,等到要开口,程虹雨又直接断了我的退路,“哥哥带冷姐姐去莎莉家的马场逛逛。”原来这也是和莎莉套近乎的机会,他们的关系又处于不冷不热、不生不熟的尴尬境地,带上我正合适,正中程昊霖的心意,于是这件事就这样定下,不容置喙。
终于明白我被邀请来的意图了,早先就没有觉得她是同我好,才请的,但是连想与冷琮套近乎这个猜想都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其实原因再简单不过,她一个女孩子,同哥哥以及哥哥的朋友单独避暑不大说得过去,她带个女伴,她哥哥也带个男伴,则就说得过去多了,于礼节上无半点差池。
我的心头涌上一股悲怆,总以为自己很是个人物,其实不过同旗袍上的盘扣一样,是个附件是个摆设,缀在胸前,好像是个华丽的装饰,其实去掉你呢,也还是件好旗袍。
狼狈的是,我从来都没有马裤,而现在又是夏天,我连条可以穿着骑马的裤子都没有,还是昨晚程虹雨送到我屋子里来的,她的一套骑马装,无袖的鹅黄丝绸衫子,胸前缀了许多珍珠与碎钻,极薄的黑色丝绒马裤,我躲在房间里试过,瞬间笼罩在我身上很少有的霸气里,这便是千金小姐的行头带来的影响吧。
更狼狈的是,早上在餐厅,我一走进去,程昊霖便盯住我这一声衣裳,血全都往脸上涌。程虹雨虽然很是周到地自己送来衣裳,谁也没说,保全我的面子,可做哥哥的一看就是自个儿妹妹的衣裳。好在程虹雨同李睿晟在我身后有说有笑地跟了进来,他也就默不作声。我心里默念,我还是在我那青瓦白墙满是芭蕉丁香的院子里,听悠悠河水淌过的声响度夏好了,这样的经历,再也不要来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