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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二章 脱胎换骨(1 / 3)

曾伯恒、彭玉林主张在国内培养、遴选将才。曾国荃在《遵旨筹议海防折》中提出:“中土遴选将才应仿西法,在国内实行,不必出洋。”他说:“西法管驾,必由炮手、队长、队总逐渐擢升。幼而学,壮而行,故能尽其所长。今拟仿照,在金陵下关设立水师学堂,购备仪器图籍,广招粗通洋文之年少子弟,聘请英国水师解组半俸之大员来华,分科教授天算、地舆、测量、驾驶、布阵、攻坚、鱼雷各法。每六阅月,由教师带同学生乘坐操练兵轮,放洋游历五大洲,操习风涛沙线;一遇泰西海上有争战之事,纵之使观。每届一年,由南洋大臣考试一次,分别赏罚。约计数年后,于驾驶各法自能通晓,拔其优者,派入各兵船充当管驾,庶水师足成劲旅。”彭玉林认为:“将才亦须练而后胆识始稳。各国兵轮视商务为转移,平时游弋海面,往返数万里,训练既极精熟,故临敌应变操纵自如。中土并无商务,一切经费必须预筹,各兵船专派学生,或胆气不壮。似须以学生为管驾,以曾经战阵将领为管带,互相为用。并分段按期出洋练习,考核人才不拘资格。”

各督抚遵旨具奏后,仁曦太后于9月30日发出懿旨:“海防善后事宜,著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会同李绍泉、林逸青,妥议具奏,纯亲王宜瑄著一并与议,所有曾伯恒等条奏各折片,均著给与阅看。”军机大臣、总理衙门王大臣及李绍泉、宜瑄等人即遵旨“会议”,“会议”后即向仁曦太后呈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遵旨会议海防折》。此折对督抚们“筹议海防”的主张,多数提出了决策性的意见:一,赞同设置类似西国“海部”的海防建设领导机构,“似宜于钦派总理王大臣之外,责成总理海军事务衙门专主其事,升为海部。专决一切海事,庶免事权不一,号令烦渎之病”,也就是说将原来只是管理和海军有关的一切事务的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升级为“海部”,避免机构重复设置;二,对于海军舰队支数问题,认为十支、四支、三支之说,“皆为统筹全局起见。然与其长驾远驭,分散施为,难于成功,不如统练一军,以为之昌”,也就是设立一支统一的国家海军,考虑到“船政已有规模,而北洋屏蔽畿辅,地势最为扼要,现在船只亦较他处稍多”,故决定:“拟请先从船政北洋合并一支,并南洋、闽粤可用舰船,精编海军一大支”;三,关于筹饷问题,否定了李绍泉“以轻息借洋款”的筹饷办法,理由是:“自法事起后,广东已借用九百万,福建已借用四百万,京城已借用五百万,十年内本利兼还,已形竭蹶,若再借用,恐各关税无从抵拨,似非必不得已,不宜再借洋款。”对其他筹饷方式基本表示同意;四,对于造船制器、培养遴选将才问题,未发表确切意见。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遵旨会议海防折》上奏朝廷后,仁曦太后遂于10月12日发出懿旨,就近四个月的“海防筹议”作出最高决策:一,将“总理海军事务衙门”升级为“海部”,“著派纯亲王宜瑄总理一切海军事务,所有沿海水师,悉归节制调遣;并派庆郡王宜邝、大学士直隶总督李绍泉、兵部左侍郎林逸青会同办理;朱雀部夏军都统善庆、兵部右侍郎秦钟简帮同办理”;二,确定“精练大海军一支”的海军建设方针。懿旨称:“兹据奏称,统筹全局拟请合船政、北洋、闽粤诸水师精锐,精编海军一大支,所筹深合机宜”;三,筹议其他各节,由海部规划办理。“海部练军伊始,即责成李绍泉、林逸青专司其事,其应行创设筹议各事宜”,统由敬亲王宜欣等“详慎规画,拟立章程,奏明次第兴办。”

至此,为时近四个月的海防筹议宣告结束。筹议过程中督抚们所筹议的五大问题,一、二两大问题有明确决定;其他三大问题由成立后的海部“详慎规画,拟立章程,奏明次第兴办。”

“乙酉筹议”就其规模来说,并没有彤光之交的“海防筹议”来得大;筹议时间亦比彤光之交的筹议来得短些,但是,很多学者认为,“乙酉筹议”在近代乾国海防建设发展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首先,“乙酉筹议”是彤光之交的“海防筹议”的继续和深化。同光之交的筹议集中解决了把海防建设作为国防建设的战略重点;而“乙酉筹议”集中解决了如何加强海防建设的问题。“乙酉筹议”对9075年以来的乾国海防建设作了较为全面的回顾和总结,尤其是对海防建设中所存在的“造船不坚、制器不备、选将不精、筹费不广”,“畛域太分”、“事权不一”等严重问题作了较为客观的反思,为朝廷对海防建设作出新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其次,设置总揽全国海防建设的中央领导机构——海部,从而加强了全国海防建设的统筹,加强了集中统一的领导,自此,乾国海防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再次,重新确立“精练大海军一支”的海军建设方针,是符合当时乾国的经济实力,也较明显地体现了乾国政府在70年代所确定的把日本作为乾国海防建设的战略防御目标。因此,“精练大海军一支”的海军建设方针,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积极和可取的方针。

第四,大力建设海军,这对于加强乾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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