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放到他面前的碗上:“吃罢。”
简顷这才慢条斯理拿起筷子:“如果不好吃,本王可是不会继续吃的。”
傅之晓没好气地给他夹了个排骨:“赶紧吃点肉补补。”顺便塞了那张讨人厌的嘴。
简顷看着那青瓷碗里,白花花的米饭上搁着的排骨,色泽十分饱满,肉与骨头仿佛都被分开了一般,能直接看见骨头。
她用青色的菜叶做了点缀,衬得这深色的排骨倒叫人垂涎欲滴。
简顷慢吞吞夹起排骨,说是不会吃,可这是傅之晓做的,就算难吃,他大概勉强也能吃下去。
这么想着,他咬了一口,顿时微微一怔。
肉质非常嫩滑,调料已经渗入了每一寸排骨肉,味道均匀,让人胃口大开。
“怎么样?”傅之晓扬眉笑道,“味道还行罢?”
岂止行。
“还行。”简顷淡声答道,随即夹了茄子继续吃。
傅之晓见他没有说话,也专心吃起饭来,殷王吃得不疾不徐,动作优雅得紧,搞得傅之晓吃相也不敢太粗鲁。
用过午饭,傅之晓将碗收拾了去洗。
手上的伤口沾了油水还是有些麻烦,洗完碗,傅之晓回屋继续擦药。
简顷忽然道:“买两个丫头回来帮你罢。”
傅之晓摇了摇头,若是蒹葭那样的丫头也罢了,可若是只是买回来洗洗衣服做做饭,可真是浪费人力物力,还白养一个人。
“不是说了会算在袁离头上么?”简顷声音低柔地道,隐隐有哄骗之意,“本王也被人伺候惯了,现在倒挺不适应,你总不可能来伺候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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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得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