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这幅模样,白蔹忽然问道:“姑娘说我志在山水,难道姑娘就志在庙堂么?”
常笑摇头,言语平静,“我志在山水,但为了他,也可以志在庙堂!”
她是想过平平淡淡的小日子,若是李熙觉得只有拥有绝对的权势才能绝对地安全,她也不会放任他一个人高处不胜寒的。
白蔹点头,“此物,还给姑娘!”
常笑只觉得眼前一花,桌上便多了一物,却是一块锦帕,是当初自己去神医谷求医,递给他擦汗的帕子,当时,她只觉得他过后会扔了,没想到还留着。
常笑有些诧异,抬眼就去看白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常笑只觉得他方才的语气似乎有些可惜。
白蔹已经神色如常,“三日后,你再来这里取解药吧!”
常笑于他,似朋友,似知己,再多的,却也没有了,只是生平第一次对一个女子有好感,若是日后能经常见面,那感觉想必不坏。
也许,她当帕子递过来的时候,那一瞬间的舒怀笑容,让他惊艳了一下!
所以,他动了一份恻隐之心。
他想将她带离这是非之地,让这颗明珠能继续绽放光彩,而不至于在伤害中蒙尘。
只是,她的答案是什么呢!
志在山水,为了那人,也可以志在庙堂!
这便是她的决定,即使未来腥风血雨,受尽苦处,她也要与那人同舟共济!
白蔹只有叹息,还有一种无奈,她不知道,他懂得一些命理之数,也许是即将到来的狂风骤雨太过强烈,竟能让他在她身上看出了一点儿端倪,再卷入这样的是非,必有生死之劫。
若是想化解这场劫难,必得远离李氏兄弟,皇家命硬,也命舛,旁人沾了,不是大富大贵,便是血雨腥风,她的命格,本不该不如,却偏偏遇见了,还陷入了!他不想让她成为这场********下的牺牲品,只是,这个少女有着让他惊讶的倔强,执拗如斯,痴情如此……
他当初留下这块丝帕,也许是当作了朋友间赠物,但是,她既然坚持如此,他也没有必要留着了,没什么机会再见面的人,也不需要纪念品,两人的交集,也许到此为止了!
常笑有些摸不清白蔹的意思,似乎递过来的不是一块帕子,反倒是放弃了某种坚持,不过见他如此爽快,她心里自然也是高兴的。
若是让她自己来配药,只怕没个十天半月,是配不出来的,毕竟,这个摸索的过程可省不了。白蔹就不一样了,他知道配置的方法,只是搜集材料就行了。
三日后,常笑来找白蔹拿了解药,白蔹似乎是专程等她似的,将解药给了她,背着包袱,跟她一起走出了客栈。
在他出现的时候,大堂里又是一阵唏嘘,那老掌柜的话,真是一点儿也不夸张啊!
出了客栈,街分两道,一个往南,一个往北,两人不得不分道扬镳。
只是在临走的时候,白蔹将一颗血红的珠子递给了常笑。
“今日一别,也许日后再难相见,这东西也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但你是特别的,暂时收着罢!”丢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那人便扬长而去。
徒留常笑站在街道上,握着那颗血红的珠子发呆,他好歹告诉她,这是什么东西吧!
白蔹给的解药很有用,给皇帝服下之后,休息了一日一夜,身上的毒素便消干净了,但他的身体依旧虚弱,只是没有再恶化而已。就算是这样耗着,估计也撑不了多久!
离别在即,两人都很珍惜相处的日子,耳鬓厮磨,如胶似漆,也不过如此。
尽管再不舍,分离的时刻终究还是来临,常笑是从王府的秘道出城的,身边只跟了一个侍女。
严格来说,这个侍女常笑并不熟悉,她们才认识一两天而已,这是李熙给她找的女护卫,当然了,跟在她身边,自然也担任了侍女的职责,照顾常笑的饮食起居。
本来,李熙是要给她派几个护卫的,却被常笑拒绝了,一来人多引人注目,倒不如简装出行,反而能鱼目混珠。二来嘛,常笑还是不习惯身边跟着几个大男人,若要个女子还好些,生活上互相照应,也能说说贴心话什么的。对着那些面瘫脸,常笑可没什么话头。
大抵古代的保镖都是这样吧,即使屏儿是个女子,年纪也跟她差不多大,还是沉默寡言得让人吃惊,好歹不是面瘫脸,在常笑拉着她一起上桌吃饭,并免除跪拜之礼的时候,脸上的吃惊怎么掩也掩不住。
李熙在王府里安排了替身,只对外宣称她卧病在床,这么做,自然不能瞒天过海,李熙只是想麻痹敌人,让对方摸不清常笑的真正行踪罢了。只要拖个几天就行了,剩下的,也就是做个样子,有的人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一路上,常笑女扮男装,成了个外出探亲的“年轻公子”,屏儿自然就成了她的小厮。主仆二人有意低调,倒也没出什么乱子。
常笑离京没几天,便传来东南战事告捷的消息,我军虽然也损失了不少,总算是将敌寇全数歼灭了,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