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硬挟持和软挟持,但在实际运用上,产生的效果是一致的。。所以说,大家目的一致的时候,比得就是谁的手法更高明。所谓善,也是一种高明。‘
“追马先生,咱们现在怎么办?我现在都不知道恋囚童那个混蛋在哪儿。”林子枫望了望头顶的藤萝层,释然地叹了一口气,说道:“他已经不在这座岛屿上了。”
杜莫一愣,他不明白我为何说得如此肯定,就好像我有神算之术,或者是魔法水晶球,看到了那个家伙的离开。
就如杜莫所讲得那样,魔之腥羔再用穿甲弹袭击杜莫的那一刻,恋囚童已经知道,那个家伙不是他要找的死敌阿鼻废僧。
所以,恋囚童没有冒险,以他的本事,完全能估摸出对方的实力,或许他也知道十二魔之的事儿。
所谓:“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恋囚童在杀死阿鼻废僧之前,他是不会与个人恩怨之外的高手碰触的,即使他有可能干掉魔之腥羔,但他也不想让自己过早地受伤,他需要以百分之百的身心去血刃仇人。
于是,恋囚童把死亡的标签贴在杜莫肉身上之后,他跑了,离开了这里,去另外几座岛屿寻找阿鼻废僧去了。
可是现在,除了我和那个缅甸女人,没人知道阿鼻废僧已经被召回了地狱,而他和播月的尸骨,就埋在望天树的地界中。
;林子枫是坚决不会告诉恋囚童这件事儿,凋魂门螺更不会说此事。这就像一个退休离职的大干部,在围满亲朋好友的酒桌上,他是不会吹嘘自己曾贪污多少巨资的,因为这种虚荣是致命的。
只要恋囚童不知道阿鼻废僧已死的这件事,他就会疯狂地找寻下去,直到心力憔悴,恍惚之间死在别人或者我的手里。
那个时候,九名悬鸦绑在我肉身上的木偶线就断了一根儿。我能不能从杰森约迪手底下活命,其实并不取决于我有没有勾结过命中水,也不取决于我杀死了巴巴屠,即使没有这些事情,杰森约迪最终能否让我活着走出整个迷局,那也是不用想的。见了。”我现在虽然知道恋囚童已经离开,但却无法确定,他已经上了附近的哪一座岛屿。杜莫腰上的刀伤,至少得休息一两天,他这会儿虚弱得厉害。
“杜莫,我们走吧,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自己乱爬。”我整理了一下装备,又重新修补了伪装上一些开始蔫巴的植物,带着杜莫朝存放有魔之腥羔尸身那个石窟窿爬去。
太阳从这座豁口岛屿的岩壁后面升起来,整片潮湿繁茂得树木开始蒸腾,地表散发出潮哄哄地阴郁之气,使人呼吸非常不畅,其他书友正在看:。而我和杜莫,必须忍着这种窒息式的难受,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往前行走。
即使魔之腥羔已经死了,恋囚童也离开了这里,但我还得小心提防着那些实力越来越强的海盗强兵。。因为,他们的冷枪子弹,不会因射击者不是高手而减弱。
“追马先生,咱们这是去哪里啊?我好难受,想找个地方睡上一觉。”杜莫紧紧跟在我双腿后面,他声音细微的像蚊子哼哼。
“去找个石窟窿,让你好好睡眠,这样免疫力才不会减弱,伤口愈合得也快一些。”说着,我又加快了四肢扒地的动作。
到了那个石窟窿之后,我让杜莫先靠在包裹上躺好,然后自己又钻了出来,更换掉挡在洞口得那些树枝。
隔了一整夜,这些砍断的树枝的叶子有了变化,尽管上面还沾染着潮湿的雨水,但毕竟脱离了根系,待会儿给太阳光一照射,断枝上的叶片会蔫萎得更显眼。
不难想象,那些眼神儿锐利的狙击杀手,当从扫视的狙击镜孔中,看到一簇翠润的枝叶间突然出现这种异常,那必然会把枪口死死锁定在附近。
重新爬回石窟窿之后,杜莫已经睡着了,我也困得难受,就搬平了几块儿石头,想抱着狙击步枪睡上一会儿。
忽然之间,我的大脑一阵惊惧,心脏咯噔一沉:“魔之腥羔的尸身哪去了!怎么会不见了!我明明割断了他的咽喉,而且夜里离开这里时,他的尸身就横在一边。”
林子枫心里越想越怕,但我知道,魔之腥羔再怎么厉害,也不是机械所造,他的肉身一旦完蛋,是不能复活过来的。
只有一种可能,我离开石窟窿后,那家伙的尸体被另一个人拖走了。但我无法确定,那个拖走魔之腥羔的人,是否在我和腥羔交手之前,就已经在关注腥羔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的麻烦可就大了,我杀死腥羔这件事,一旦走漏了风声,另外十一个魔之必然会向我寻仇。
不管他们是否为腥羔的死而难过,但只要杀了我,无论在外人看来,还是他们内心的道义,那都是在遵守海魔契约,而我,也便成了这个契约的牺牲品。
假如说那个拖走腥羔尸体的人,趁我离开后偷偷溜了进来,他只是想取走两枚和海盗财富有关的金属肩章,然后再将我杀死腥羔的事公开,那可真是既得到了利益,又放了一颗烟雾弹。
日后,我若因此事而被活捉,即使受尽严刑拷打,身上长一万个嘴巴,说自己没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