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试图对政府官员采取法律行动的人地诉讼权利!这个法令的出台多少让我有点感觉到压抑,这证明即使是最高法院都已经看见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许有人会欢呼,说这是中国网络舆论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但是也有人摇头叹息,指出除非某个实权高官站出来大声疾呼,否者底下的执行者们还是不会真正的面对这些诉讼着。
类似的规定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很多,比如曾经下令规定所有的电视台不准在影视剧播放时间内插播广告。但是这个命令只被执行了很短的时间,等风声一过,又有哪个电视台还照章办事?究其原因正是违抗命令所带来地惩罚成本太低了,事实上电视台就是违规了也不会受到实质的处罚,那么最后这只能成为一纸空文,对此得意地是地方执行机构,而在老百姓口中谩骂的,背上黑锅的却是国家与政府。
那……你有什么想法?考虑了很久之后,老爸只能再次将目光转向我。
我胸有成绣的回答道:其实很简单,而且在我们的身边很常见,只是很多人却对此熟视无睹罢了。
在企业里,包括我地天下集团,如果一个部门员工触犯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受罚地只是他一个人,很多时候主管领导,或者当班的管理人员也要承担相应地连带责任,因为你的手下做错了事,先是你个人监察不严,作为底下地具体管理人员,你的工作就是要监督自己本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同时还要对自己部门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制度教育,正所谓: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谁知过?就是这种追究管理不善的连带责任的做法,让很多小问题都消弭在萌芽阶段,也真正的让管理人员的头上悬着一把利剑,使其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而不敢消极怠工。
早已明白我意中所指的老爸当然明白了我的意思,这就是要从制度上真正的制定一个克制这类事情生的制度,然后哪怕只坐等事件生都行,毕竟不通过血淋淋的现实教育,很多官员都不会将一个行政命令太当回事,而只有追究他们掩盖问题压制上访的事件责任,让其明白各种规章制度不是摆着好看的,这才能真正挥制度的优势。
那你说,为什么很多在国外甚至是你这种商业团体中行之有效的办法,到了地方上却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呢?
教育与民权意识!我不假思索的就给出了答案,其实也是世界上早有公论的争论:只有民众的维权意识普遍的深入人心,这时哪怕只是一点点违纪事件生,都能让舆论对当事人以及只管部门感到自己如履薄冰,这才是监督民主制度的关键。
老爸听了我的话之后再次沉默不语,可能是话中的观点让他深思,也可能是对现有情况的不满让他无奈,总之他只是沉默的坐着。
哥!我们学校的一个老师因为殴打学生被警察带走了!放学的雨光依然喜欢将自己这一天见到的新鲜事第一个告诉我。
我看着渐次进屋的四个孩子:怎么回事?你们学校的老师敢打人?
不是,这不怨李老师!贞子好像很为那位教师鸣不平:是哪个学生太捣蛋了,李老师一时生气才打的他!
可是他的确打人了!晓明在这个问题上表了自己的看法:就算是学生的错,老师也不该打人啊!
你们说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老爸好像也对这个事件产生了兴趣。
雨光见有表现的机会便抢着说道:他在班上教训学生的时候,可能是太生气了吧,就抬手打了带头捣蛋的人,结果那个被打的就跑出去打电话报警,警察竟然真的来了!
我转头看着老爸:这下您知道了吧,只有在法律教育普及到想到高的程度时,才会出现这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