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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天涯何处不相逢(1 / 3)

余兴见两人都醉的不成样子了,就留他们当晚住下,余峰一挥手吧余兴弄了一个趔趄,说:留什么留!你这儿又每人陪老子睡觉!要不……他说着目光满屋踅摸,最后落在帮工女孩的胸脯子上,又笑着说:现在的女孩子发育的真好啊。吓的那孩子啊了一声逃进里屋去了。余峰这才心满意足的哈哈笑着和吴放歌勾肩搭背的出了店门,余兴送出来,却被夜风一吹,哇地吐了满地。

吴放歌听这么一说,到也觉得蛮般配的了。不过他每次看到余峰那坏坏的眼神,总是觉得余峰没安好心,因为不管怎么看,余峰都不像是那种愿意主动助人为乐的那种人,就半开玩笑地问:你不会是……想那个吧。

吴放歌只得笑笑,以示同意,而余兴更是敢怒不敢言。吴放歌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人的关系可不是余峰嘴里说的‘兄弟’关系。

有关这个话题也就就此打住了,之后两人又喊了余兴出来,三个人一起把酒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也不知怎么那么好的胃口,最后实在没菜吃了,又把咸菜捞了一碗,切吧切吧拌点味精辣椒油什么的,居然每人又喝了三两多。这下都醉了。

两人又走过了几条小街,余峰忽然喊着要小解,吴放歌见这里虽然荒僻,却也偶有人路过,正要劝他忍一忍,这家伙却说忍不住了,实在不行就地解决。吴放歌无奈,抬头一看不远处正是学院扩建的荒地,才围了围墙还未正式施工,有处围墙已经破了,正好可以进去解决水火问题,于是就扶了余峰过去。

吴放歌的脸有些阴沉了,但还是说:他说的也没错,我要不是和珍珍恋爱,还真得不到这个名额呢。

吴放歌忽然想起好像还没付钱,就从口袋里抽出两三张一百的票子递过去。余兴虽然酒醉,却还认得钱,还没等吴放歌递到眼前就一把捏住说:那怎么好意思,说好我请客的……

吴放歌一看:果然,这个余峰没安好心,不过那女人到很刚烈。再看余兴,生的五短身材,黝黑的面皮,其貌不扬不说,看上去还给人一股子贱像,真是给劳动人民丢脸呐。不过余峰这个人审美档次还是满高的,他说余兴的老婆漂亮,想必必有几分姿色,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会嫁给余兴这样的又穷又不起眼的家伙呢?

吴放歌见失了手,却也不怕,躺在地上又挥出一拳,又被那黑影挡住,那黑影虽然挡住了吴放歌的攻击,却没有继续向吴放歌攻击,反而一头扎进吴放歌的怀里,亲昵地叫道:我的亲人呐。

常人所说的豌豆黄是北京传统小吃,余峰显然说的不是这个,他既然说吴放歌在云南当过兵,那么他说的这个豌豆黄应该是云南靠近傣族聚居区一代所流行的另一种小吃,正确的说应该叫豌豆凉粉儿才对。吴放歌在云南当了四年兵,这种地方小吃自然也是吃过的,听余峰又再度提起,便笑着说:吃过,挺不错,只是那东西全是水,不顶饱啊。

你呀。余峰手往吴放歌肩膀上一拍说好人呐。喝酒!

余峰说:等会儿?等会儿我可就饿干吧了。弟妹呢?在厨房忙和呢?我去看看去。说着就往厨房里探头,结果啪的一声,被一个鸡蛋打的满脸花。又笑着说:弟妹就是疼我,每次见面都赏我一个生鸡蛋。

转瞬间菜都上齐了,居然还有一道汽锅鸡。余峰就对余兴说:我说兄弟,菜上齐了,怎么不让弟妹也来吃饭?难道你们家还有封建传统,女人不上席?

整理出桌子坐下了,余峰看来是以这家的恩主自居的,因此大大咧咧地坐上上把位,显然是习惯了,而作为主人的余兴却只能在一旁作陪,吴放歌也算是贵客,但他对座位这东西向来不讲究也不懂,原想和余峰对座,但又被劝到了余峰的右手边。坐定后,余兴开了酒,帮工的小妹端了些干肉丝花生米之类的东西上来下酒,余峰这家伙,在学校的时候还有个人样,这一出来了完全就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毫不顾及,连帮工小妹的豆腐都吃,不是摸人家手就是捏人家屁股,还笑着对吴放歌说:放歌啊,其实女孩子就是这种懂得害羞的时候最可爱,一旦变成了老娘们儿,满嘴的粗话也就没意思了。

吴放歌笑道:翻天印?没那么严重吧。

吴放歌也回敬道:孔子都说了,食色性也,大家都是男人,有些事,理解理解,理解万岁嘛。

好像是要应证他的话,话音还没有落,里屋孩子就呜哇呜哇的哭了起来,余兴也不动,只是招呼帮工的小妹:你还不赶紧的看看去?发什么愣?

两人边说的闲话边走,七扭八拐的来到一家店面前,那店门已经关了,吴放歌一看招牌:正宗云南豌豆凉粉。余峰早就砰砰的敲门,大声武气地喊道:客人都来了,还关着门干什么!

余峰进了店,比到了自己家还随便,还让吴放歌不要客气,而店主余兴也忙不迭地迎了出来,讨好地笑着说:哎呦峰哥,我还以为你要等会儿再来呢。

现在吴放歌有点蔑视这两位了,甚至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但是出于礼貌,他还得忍着。

虽说坐着的喝酒的是三个人,但是余兴其实只是背了一个名,他不停的起来坐下,和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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