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窄的街道,昏暗的灯光,劣质的啤酒,还有浓重的汗味。
男人肆无忌惮的叫声,应召女郎放荡无忌的笑声都汇聚在这个小酒馆中。
这是罗马城中的一处酒馆。有点现代酒吧的意思,但是环境和空气质量就不敢恭维了。
做工粗糙的桌椅,没有丝毫修饰,还有些斑驳的墙面,以及女郎身上劣质香水的味道,都混合在一起。
“真不知道杰克斯帕罗怎么受到了这种地方,还天天跑到这里刺探消息!这酒吧实在,呸”邹燃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男人身上的汗味、劣质香水味,以及苦涩的啤酒味实在让他有些反胃。
这里是罗马城南边的一个贫民聚集区。唔,或许在这种用贫民这个词语不太合适,罗马人一般称呼这里为“彼兹区”,意为商人聚集之地。
事实上,这里的确聚集着众多来自五湖四海、世界各地的商人。邹燃等人在这里根本不显眼。
距离格洛尼兹那一战已经过去两个月,现在是汉元1002年的春天,不过这鬼天气依旧冷到骨子里。邹燃带着刘全、文川还有四个汉军将士就到了罗马城。
在这种天气下,酒馆显然有着爆棚的人气指数。
酒馆里人声鼎沸,不时有人在大声嚷嚷着什么。邹燃蹙着眉头,听文川在旁边翻译。
“他们在谈论地中海和大西洋发现的一些趣事,有人说在大西洋南面发现人鱼,还在新发现了不死泉”文川的语气里也显然不是很相信。
新?
邹燃眉毛一挑,圣祖皇帝的世界全舆图上早就标有美洲的存在,只是真的发现这片还是五十年前的事。第一个发现新的不是罗马人,也不是阿拉伯人,而是汉人!
大汉帝国吴郡人氏郑沁,在五十年前带领四艘商船,从吕宋出发,横跨了太平洋抵达美洲。不过在他到达之前,阿拉伯帝国在非洲南部的一个小附属国果刚已经有人在美洲沿岸居住!
当然,世人是不会承认新的发现者居然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子民的,所以大多数人都宁愿承认郑沁是最先的发现者。
不过这个时代可不是工业革命后的欧洲,西方人的殖民手段还落后的很,很客观的说,如果不是有火枪和工业,欧洲人未必能够征服美洲土着印第安人。
所以虽然过去了五十年,新发现的美洲并没有让欧洲产生浓郁的殖民欲望,他们更多的还是乘船前往美洲,和当地居民采购货物,进行简单的贸易活动。
而经过五十年的接触,美洲地区的情况也为欧洲人了解,在整个美洲,已知的国家只有两个,都集中在南美地区,第一个是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中东部的玛雅帝国,第二个是美洲中南部的阿兹克特帝国。这两个国度还在不断的爆发战争,互相之间攻伐不休。
北美洲还是一块无主的土地,当地的印第安人还是处在极为原始的阶段,没有国家和领土的概念,以部落为聚居单位,酋长为最高领导者。生活在北美洲东部的印第安人部落热情好客,欢迎任何外来者,而在西部的印第安人却极为排外。
当然,这些都还是美洲的一小部分,都是欧洲冒险者自己的传说,还没有正式进入官方视野。毕竟亚欧上都还没有未征服的领土,谁还有那个闲心去管远在美洲的土地呢?
相对而言,还是汉人的脚步迈的比较开。汉圣祖自从绘制了“世界全舆图”之后,许多未能继承家族地位的子弟便以闯南洋作为谋生手段。在邹燃到达之前,汉人的领土扩张已经抵达澳洲。
正如之前所说的,除了星落城以北的土地帝国会委派流官直接管辖之外,其他土地都是采用如罗马、阿拉伯那样的总督模式。即,帝国承认汉人对海外所有领土的占有,这些获得帝国认可的土地都归发现者和占有者管辖,领土权属于大汉,每年他们要向帝国缴纳一定的赋税,然后帝国视情况派遣战舰前往视察。
这是一种比罗马和阿拉伯的行省制度还要宽松的管理模式。但却是如今最有效的模式。
可以说,若论领土面积,大汉帝国绝对是世界上最庞大的,除了欧洲和非洲,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属于大汉的领土。当然,差日不落帝国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在酒馆里听了文川对美洲的介绍,邹燃心里有些激情澎湃。不过他没有得意忘形。他依然牢记自己这次到罗马的任务是什么。
“有没有人提到布拉哈城那场战事?”邹燃问。
文川摇了摇头:“没有。不但没有布拉哈城的战事讨论,连格洛尼兹的也没有东家,你说安敦尼那个混蛋究竟把班达克大人送到哪里去了?”
在这里,文川可不敢称呼邹燃将军,这酒吧人员极其复杂,都是来往于世界各地的商人,作为世界通用语言,听得懂汉语的大有人在。如今他们的身份是来罗马做生意的商人,文川只能称呼“东家”,这也是汉人对老板的一种普通称谓。
而至于班达克,呵呵,也不知道是安敦尼的主意还是亚苏克的,他们居然大张旗鼓的押送犯人进了格洛尼兹,另外却偷偷派了一小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