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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节 如果说我能走那必定要跟随心(1 / 3)

数不清有多少日子,是呆在这炎热的盛夏的,像是极昼降临的时候,那拖得很长的光,我能感受,那切肤的炙热。心痛的时候,就坐到火堆里,喝最辣的烧酒,吃最苦的黄芩,火烧着烧着就旺了,仿佛连念想都会变得滚烫而漫长。失落的时候,我不止一次地推窗,只是很可惜,我推得开厚厚的灰尘,却推不开了心里头难以释怀的沉重,我依旧习惯在午后散步,只是一抬头,却永远只能对视一个一尘不变的天,看着那疲惫的太阳,便是看着回忆在眼前红到惨白的灼烧,于是连我都沾上了这连睁眼都吃力的疲惫。很久不曾见过暮冬了,我很是怀念那寂寞得不是很亮的清晨。火柴干巴巴地躺在了记忆的死角,未曾挪动过,只是我舍不得,划起这稍纵即逝的微光,正如你我同样深知——只要没有希望,就永远不会失望。雨打在梨花树上,没有声音,泪水发不出声的哑语,吹散了时光丢失的足印。我不曾后悔,冲入了爱的迷雾,更不曾后悔,悄悄地淡忘过回忆吹拂的方向。只是,湿季还未曾来过,天却放晴了,厌倦了平静的我,该多想听一次雷鸣。心累了,让我不假思索地,打一把铜铸的枷锁吧,烦请你禁去时间的足,这最后的挽留,兴许还能停留。不怕恨,就怕恨不起,请容许我任性一次,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我会告别,若这无声的抽泣,让这世界发了疯。

——摘自窦泌的心情随笔《混沌死人的浑浑噩噩》头顶上的云层不知疲累地游走着,我顶着一头的阴霾,纠结地走在回去的路上。

风很轻,我看着一个一个的问号从我眼前飘过,这抓不到的轻盈,让我低低地沉思,就在——与他分离的这短短5分钟里。我挠破了脑袋想了很多很多的我应该思考亦或是我不应该思考的事儿,比方说这个村寨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如果我还留下来,那么往后,我能干些什么,最让我不安的,是寸草和寸金两兄弟,我要怎么面对他们,见了面会不会刀剑相向。再比方说我还在意那么些个令我牵挂的人,譬如苗俊,我真的甘心让他就这么离去,不留任何联系方式任何联系地址地离去?他会不会忘了我,他走了是不是就不会回来?

我越想越烦,最终在走出300米远的时候,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我要跟苗俊一起走,我要离开,走出村寨,离开竺寸金,远离竺寸草。

重要的是,我不要离开他,不要离开苗俊,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跟他一起走,这是一定的。

我有把握,只要我一哭二闹三上吊,他没理由拒绝我,想到这儿,我便掉头,向原路跑去。

不过如你所料,会走的两条腿永远比不上会跑的四个轱辘,当我几乎是用奔的赶回车站的时候,车已经开了,我看到地上有两股粗粗地脱痕,不远处尘土飞扬,我眯着眼睛看到一个拇指大的跳动的白点,我确定车没走远,我从小在村寨长大,对这一片的地形我相当熟悉,我知道有一条捷径可以少绕很多弯路拦下载着苗俊在路上疾驰地车子,只是有些冒险,但毅然地决心让我顾不上那么许多。我以最快的速度朝十里坡顶飞奔,很幸运,当我气喘吁吁地到达坡顶的时候,车子从不远处的山路上绕了下来,没一会儿就使到离我不到百米远的地方,我怀着忐忑的兴奋,把心一横,像个冒火的风火轮一样一路跌跌撞撞地从坡顶滚到坡底。

“嗤嗤~”我听到在我耳畔不到一米远的地方传来了刹车的巨大声响,还有车停下后车上头传来的乘客喋喋不休的唏嘘声,然后再然后,我看到司机从窗外探出头指着我狠狠叫骂:“哪儿来的野丫头,是打算碰瓷么,不要命了是不是!”

我能清晰地听到他们的议论,他们的谩骂,我虽然没有被车轧到,但是身上带血的疼痛却让我无力发出声来。

“让一下,让一下,谢谢。”忽然间,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扒开车上的人群,他紧张地跳下车,径直地向我走来。

“窦泌,真的是你!”我听到他唤我,那声音真的好温暖,比夏日的阳光还要温暖,我终于忘了疼痛,开心地笑了,我觉得,没有比这更开心的事儿了,不是么,起码,我还能看到他,还能听见他的声音,还能让他为我担心流泪,这一刻,就是让我立马死去,我也不会埋怨了,好看的小说:。

真的,没什么,可埋怨的了。

“你还笑!你居然还敢笑?!”他哭着骂我:“笨丫头!你不要命了吗?”

我用力地伸手,终于摸到了他挂着眼泪地温暖的脸。

“带我走,”我说:“带我走。”

“胡扯什么呢!”他紧张地望着我。

“带我一起走,不然我宁可死在这儿。”我虚弱地哀求:“答应我,请你答应我。”

“你真是个怪丫头,”他搂我在怀里,轻轻拍拍我的头:“我想我是拿你没办法的。”

我觉得他拍的那一下很轻,可是我的头很痛,我能感觉脑门上头粘稠的血迹在被风吹干后的紧绷感,那本该是很痛很恐惧很揪心的感觉,可是我所感受的,是被蜂蜜浸泡后的甜腻感,我愿在他的怀抱中沉溺,哪怕伤口就此化脓,也在所不惜。

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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