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脑海中的记忆分成两种,一种是有味的,一种是无味的。)
这个古旧世界,平常人家过个生日也就几个鸡蛋就糊弄过去,若是想要过个大生大寿,至少也得等到五十六十岁。但郑家却不是平常人家,是富豪人家,还是东莱城的一富豪家,而且郑虎又是十分疼惜自己的宝贝女儿,所以从小到大,郑虎对郑蕾蕾的生日一个都没落下,每每郑蕾蕾过生日郑虎都会为她设宴庆祝,虽不至于宴请四方,酒香八面,但郑虎至少也会把自己关系较好的亲朋好友或是倚重的手下兄弟和郑蕾蕾的朋友都邀请来。
而这一次郑蕾蕾十七岁生日宴所邀请的客人中,孟崀和牟壹壹也算是最后被邀请的两位,其他的客人都早早地接受了邀请,也都早已为郑家千金准备好了贵重的礼物。
而为了准备郑蕾蕾的生日礼物最为殚精竭虑搜肠刮肚地肯定非林家莫属,而林家为此事花费心思最多的当然非林宇潇莫属。因为林家的家长虽然看重林郑两家的婚事,但还不至于将此事看成重中之重,毕竟以林家的条件,再择些其他的富贵联姻也不是难事,而且即便与郑家做不成亲家,那么以现在两家的关系,做个朋友倒也凑合。
不过郑林两家的婚事对于林宇潇本人来说意义却不一样,用俗一点的话来说,林宇潇对郑蕾蕾的感情,那叫真爱。
林宇潇与郑蕾蕾打小就认识,二人虽不至于说是青梅竹马,但至少是互相看着长大的,林宇潇看着郑蕾蕾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出落才成水灵灵的漂亮大姑娘,逐渐变成东莱城的第一才女,可谓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书房;是吟得了诗词,长得又合适;家族有钱有势,身材凹凸有致,。东莱城本来就是小城,以郑蕾蕾这般优秀的条件又怎么会吸引不了林宇潇的眼球甚至是林宇潇的心。
喜欢一个可以只说出一个理由,但不喜欢一个人却可以说出千万种理由。
而郑蕾蕾当然也是看着林宇潇长大的,林宇潇打小样貌就十分中庸。虽然说不上丑但也绝对算不上帅,而且林宇潇的皮肤也是打小就比较黑,只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黑得更加全面黑得更加广泛了。后来林宇潇也是不负众望地逐渐变成了随波逐流的纨绔公子,不过为了多接触郑蕾蕾,林宇潇每天上午还是会坚持去太和学院上课,若不是这般,只怕林宇潇终日都是与人三五成群地走马弄鹰、花天酒地。可谓是逛得了窑子,耍得了戏子;玩得了冰重火,哼得了十八摸;以林宇潇这般高富丑的条件,又如何让郑蕾蕾对他青眼有加。
不过这回为了准备郑蕾蕾的生日礼物,林宇潇可是十分上心,寻常的金银珠宝,莫说打动郑蕾蕾,连林宇潇自己也打动不了,而郑蕾蕾较喜爱的墨宝,大师的画作或者诗词,这类物品往往都是千金难求或者说可遇不可求的,东莱城又是小城,所以短时间内林宇潇也寻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珍品。但自从一个月前开始,林宇潇没事的时候便会去东莱城规模较小的书画市场溜达,企图投机取巧淘些符合郑蕾蕾口味的宝贝。
机会只垂青有备而来的人,林宇潇在坚持不懈,反反复复的奔波和寻觅之中,竟然还真的遇见了“大师”淘到了“宝贝”。
那日东莱城下着微雨,天色暗淡,乌云密布,整个东莱城被笼罩在一片阴郁之色中。
林宇潇打一个街角走过,见一老者两鬓斑白,眼睛深凹,额头皱纹重重,但却神采奕奕,实在是有几分大师气质。只见老者在屋檐下一边避雨,一边铺了几本破旧的书卷摆在地上,算是摆了一个十分简陋的书摊。
林宇潇打那老者面前经过,见那地摊上的书籍都是破旧不堪,颜色不是泛黄便是泛黑,有的上面还有辨不清的污垢。
只因为林宇潇在人群之中多看了老者一眼,老者便以铿锵一语叫住了林宇潇。
“这位公子,老夫见你印堂饱满,目露精光,定是天资聪颖,骨骼清奇之才,我这有一本奇书,大概只有公子能明白其中的妙处,公子可有兴趣看上一看?”
“喔?什么奇书,我看看。”听完老者的话,只见林宇潇原本蔫蔫无神的双眼竟然真的放出精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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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情并没有出乎众人所料,林宇潇真的花了重金一百两从老者手上买走了那本奇书,并且视若珍宝,只等着在郑蕾蕾生日的时候送给她。
而自那日林宇潇有了那本奇书之后,他便感觉胜券在握,似乎打动郑蕾蕾的好景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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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孟崀是最后接到郑蕾蕾生日邀请的人,所以孟崀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最后为郑蕾蕾准备生日礼物的人。
不论郑家父女到底企图为何,但受人之邀,并且还是生日宴之邀,不能空手而去的道理孟崀还是十分明白。
好歹郑蕾蕾也是待字闺中的水灵灵的大姑娘,所以孟崀打算送一份特殊的礼物给郑蕾蕾,那便是生日蛋糕。
当然孟崀也不全是因为要送礼才想到生日蛋糕,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孟崀自己也想吃生日蛋糕了。
孟崀作为前世的资深吃货,虽不至于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