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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魂归辽叶河(2)(2 / 3)

默地说:‘李伯伯,感激您的救命之恩,我会把您的恩情永远铭记在我的生命里……’”后来他真的做到了,他用行动回报了这片热土给他的恩情。

故事似乎显得有些沉重,然而带给我们更多的是感动,这个人物形象告诉我们爱的力量是无穷的,因为只有心中有大爱的人才会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才会宽恕伤害过自己的人。他用宽厚仁慈、用青春和生命谱写了一曲大爱之歌。

王永洁,一个美丽善良的女知青,她头脑清醒、敢爱敢恨;她柔情似水,坚强如钢,把知识、青春、生命献给了七里坡。她在小说里,是个可亲可敬的乡村教师形象。

她爱七里坡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她曾满怀深情地赞美她的学生:“他们就像山里的刺果红,不需要沃土,不在意谁的呵护:逢春生绿,逢夏绽花,逢秋绽彩……像粒粒红珍珠般的,圆圆的果实挂在低矮的树枝上。”为了让孩子们上学读书,她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在暴风雨中,她为救孩子身受重伤。在经济大潮涌来时,许多家长外出打工,造成孩子失学,永洁心痛不已,她说:“学生的流失,其实是流失了希望和未来。”她焦虑的是学生的前途,更焦虑的是祖国的未来,全然是身在七里坡,心忧全天下的仁爱之人。她不辞辛劳,不顾病痛的折磨接送留守孩子们坚持上学读书。她艰难而执着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我会用自己的肩膀垫起孩子们迈出大山的脚步。”李秋硕就是她用肩膀垫出去的杰出青年,他迈出了大山,来到北京的高等学府,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

永洁最后倒在了她挚爱的讲台上,“她大口地吐着鲜血”、“她的脸一下俯在了讲台上,手软软地滑落在椅子上”,她把知识献给了七里坡的学生,把生命留在了七里坡,把眷念留在了知青屋里。她的仁慈之举、大爱之情,谁不为之动容!谁不为之感动!

她忠实自己的爱情,在共同的劳动中她爱上了同学肖国庆,为了那份爱,她毫不犹豫地留在了七里坡,无论境况如何恶劣从不动摇。在肖国庆被无理扣押时,她挺身而出,义正词严,和李勇一道,带领辽叶河的知青为释放肖国庆奔走呼号;肖国庆误上邪路被判刑十八年,她拒绝了肖国庆离婚的请求,一如既往地爱着他。至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在最后的日记里写道:“我好想———将那份心绪向你诉说,说那远去的岁月里曾经唱过的歌,歌声润出的泪至今蕴藏心窝;我好想———让你的心里有我,因为你仍然让我心潮澎湃,激情似火;我好想———与你在一起,带着那往日的欢乐,陪你走过竹岭农场的十八个酷暑寒冬和无尽的企渴。”如泣如诉,哀婉凄楚,读来痛彻心扉!

这一细节描写,逼真地展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深挚情感,她的爱是那么纯洁、真诚、美丽,这个细节使永洁有血有肉,鲜明丰满,更具艺术感染力。

在作者的笔下,我们还看到李秀芝这个优秀的大山女儿,大山淳厚的土壤赋予了她灵秀的姿态、善良的秉性、诚挚的情感和宽厚的胸怀。她勤劳朴实,善解人意,集女儿的柔情男儿的刚强于一身。

她爱上憨直的城市知青李勇,为他悉心疗伤治病,为他排忧解难;她还用自己的鲜血挽救了李勇的生命,这个大山女儿的血和城市男儿的血融在了一起,他们的爱是鲜血凝成的。

在作者精心安排下,她和李勇成为了一对同生死共患难的夫妻,让她享受了爱情的甜蜜,也饱尝生活的磨难。李勇的离去令她痛不欲生,女儿的丢失又使她悲痛欲绝。然而心中的那份爱支撑着她坚强地站立起来,她要把儿子培养成人,兑现给李勇最大的爱。“为了维护儿子上学的权利和机会,她将理与情,诚与义相容”,她的大仁大义,教育了儿子,化解了儿子与他人的纠纷,赢得了尊重。

为了供儿子读大学,她也南下打工了。在建筑工地上,她的乐善好施,勤劳诚挚,受到工友们的爱戴,称之为“秀嫂”。为救老孙头,她奋不顾身,重伤而逝。

总之,这几乎是个很完美的形象,她做到了“恭、宽、信、敏、惠”,达到了一个至高的境界。她的身上聚集了中国普通女性的美德,她的言行诠释了真善美的内涵。

也寄托了作者对母爱无比敬仰的情怀。

肖国庆,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也是本小说的一个核心人物。他聪明智慧、热情洋溢、朝气蓬勃。他的父亲是一个南下军人,他秉承了父亲的性格,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有干劲,有魄力,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作者将他投入当时的政治斗争旋涡中,让他的命运在政治斗争的风口浪尖上颠簸,在爱恨的煎熬中成长。

他是那个时代热血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满怀革命理想,崇拜革命英雄,1966年初中毕业,他独自扛着红旗徒步上了井冈山;积极响应党的号召1970年又上山下乡,来到永平县最偏远的地方———辽叶河公社光明二队。那里的贫穷落后让他震惊,他决意要用科学知识改变七里坡人“挖千年泥巴还是受穷”的命运,然而现实与他的理想差距太大,他不屈地抗争,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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