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
农业产业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和途径,二战后,在美、英、法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就已作为改造农业的主攻方向。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已基本完成了农业产业化过程,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积极推行。在过去的40年间,由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世界农业(食物)在用地仅增加10%的条件下,产出提高了25%,食物价格下降了2/5,并在人口增长90%的情况下,满足了全球人口的食物需求。在50年代,全球农业产业化的交易额为4200亿美元,其中农产品占1/3以上。据预测,到2028年,农业产业化的份额将提升至10万亿美元,其中农产品的份额将降至10%。20世纪80年代后期,农业产业化开始在我国出现,给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带来了更大的活力,成为农村最大最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主旋律,成为我国农业最具活力的创新经营方式。
一、农业产业化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一)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涵
农业产业化(Agribusiness)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高德博格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提出的,原意是指从供应投入品,如种子、肥料及机械等,到食品加工者和零售商的一个由一系列公司和社会团体所组成的有序链条。
到20世纪80年代,农业产业化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各地农村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学术界也就其内涵和实质、形成机制和实际运作、发展类型和组织形式等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迄今为止,对农业产业化的定义和内涵在学术界尚未取得完全的共识,但在以下三个方面学术界的认识是一致的:第一,农业产业化必须坚持市场导向;第二,农业产业化要围绕各地区主导产业展开;第三,形成产加销、贸工农等一条龙经营体制。目前比较普遍的解释是: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农户合作社等中介组织为纽带,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将农业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连接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的经济运作方式。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内涵可作以下表述,即:农业产业化是在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不变的前提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为目的,以契约和资产为纽带,由加工、储运、销售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牵头,靠利益激励和成本约束形成由“龙头”组织、农户和社会化服务单位组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非市场安排”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通过区域规模化和专业化的农业资源综合开发,以科技进步和系列化服务为手段,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的经济运作方式。概括地说,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使分散经营的一家一户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建立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经科教一体化的“龙”型生产经营体系。
农业产业化就其内涵构成而言,其基本要素有五个:
1.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龙头企业是以农产品基地生产的原料为加工、销售对象,并逐步与农产品生产者结为利益共同体的企业。龙头企业肩负着开拓市场、科技创新、带动农户、促进发展的任务。龙头企业的实力和带动能力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效益。龙头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几点要求:(1)以农产品加工、销售为主;(2)能带动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3)具有开拓市场能力;(4)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使农民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利润;(5)让农民参与经营管理、监督。龙头企业大体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加工型,以开展农产品加工为主,并以此带动农户发展生产;二是流通型,以销售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为主,并以此带动农户发展生产;三是服务型,以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主,并以此带动农户发展生产。
2.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柱。主导产业是龙头企业加工或销售的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主导产业一般是本地区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产业。主导产业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具有优势,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向。主导产业一般具备以下几点要求:(1)立足本地资源优势;(2)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3)按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的数量、质量要求进行生产;(4)具有自己的产业特色;(5)农产品科技含量较高。主导产业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种植型,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以某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为主的种植业;二是养殖型,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以某种畜禽或水产品生产为主的饲养业和养殖业;三是自然资源型,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开发和利用以某种植物、矿物为主的产业。
3.农产品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