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日本警视厅封禁《民报》中国同盟会之机关报《民报》自1905年创刊以来,倡言革命,宣传排满,在中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清廷对之恨之入骨。1907年9月4日,外务部曾照会日本驻华代理公使阿部守太郎,请求日本政府将《民报》等七种报刊,一律查禁。本年10月,清廷再次向日本政府提出此项要求。本日,日本东京警视厅总监龟井英三郎借口《民报》第24号发表《革命之心理》一文,以《民报》“激扬暗杀”,违背日本“新闻纸案例”为由,签署由内务大臣平田东助发布的命令,勒令《民报》“停止其发卖颁布”,同时下令封存《民报》之第二十四号,禁止继续出版。20日晚,由东京牛道警视厅出面,向《民报》主笔章太炎宣读这一命令。查禁《民报》的主要原因是日本桂太郎新内阁上台以后,要清廷答应其侵占中国东北各项权益的无理要求,遂趁清使唐绍仪赴美途经日本之机,下达此令,以对清廷表示“亲善”。章太炎等立即向日本当局提出强硬抗议。他致书平田东助,退回命书,并指出《民报简章》的六大主义早经日本内务省认可。牛道警视厅对章太炎说:此事关于外交,不关法律。《民报》主编章太炎等向日本当局提出抗议,从10月20日至26日一周的时间内,章太炎两赴警署,三次致书内务大臣,为《民报》的生存权利进行了英勇的斗争。鉴于和日本政府的交涉无效,章太炎决定把封禁《民报》的真相公诸于世,他以“中国革命党告白”的名义将《报告〈民报〉24号停止情形》一文投寄各方,揭露清廷勾结日本当局查禁《民报》之真相,并用英文以表《吁请给予同情》,呼吁世界舆论谴责日本政府,给中国革命党以支持和同情。11月26日,东京地方法院裁判厅开庭审讯《民报》案。原告是检事,被告是章太炎,辩护律师有花井、添田、宫岛等,翻译是宋教仁。旁听的有60多人,挤在门外的有600多人。日本政府的所谓起诉、审讯,不过是一番形式。他们出于外交的需要,禁止《民报》继续出版,早既谋定。所以在审讯过程中,尽管章太炎据理辩驳,出语严谨,无懈可击,辩护律师也一再论证《民报》并未违反《新闻纸案例》,章太炎不当判罪,但对裁判当局根本不起作用。12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正式宣判:“《民报》违反(新闻纸案例》,章太炎作为《民报》发行人及编辑人各被判处罚款50日元,又因《民报》发行所及其他事项未及时呈报等,再加罚金50日元,总共罚金150元。限定时日,倘不如数交纳,则将编辑人兼发行人罚做苦役以抵偿。这次判决虽未明确宣判禁止《民报》的发行,但原先日本内务大臣命令封存《民报》24号及禁止刊载与《本社简章》、《革命之心理》主旨相同的文章,仍然有效。所以章太炎认为“最后开庭,彼仍判禁止出版数条。”被判处罚金后,章太炎并未交纳。1909年3月3日,规定交纳罚金日期已到,检察命令将章太炎拘留于劳役场,服劳役150天,以抵偿罚金。当天,鲁迅、许寿裳等人挪用《支那经济全书》译本的部分印刷费,如数缴纳了罚金,章太炎才获得释放。《民报》事件到此了结。《民报》停刊一年多时间后,于1910年1月1日,由汪精卫主持复刊,托名在法国巴黎出版,实则继续在日本印刷发行,又出两期,至二十六号停刊。
10月20日。《申报》刊载《劝国民勿吸卷烟启》。文章指出,我国四亿人口中若有一半吸卷烟,就算每人每天只吸烟一支,每枝香烟值钱一文,折算银价,每日便可耗去50万元。而投资50万元便可设一银行,投资25万元便可设一公司,如此推算,每年便吸去386所银行或730家公司。如果这样吸下去,又怎能不使民贫国弱呢?
10月21日。湖北绅民开会,决议川汉铁路仍归商办。
10月22日。云贵总督锡良奏报云南设立谘议局筹办处情形。
清廷严禁革命报刊在沿江沿海行销。本日,清廷以檀香山发行之《自由新报》倡言革命,命沿江沿海各地严禁行销。10月25日,清廷又以巴黎《新世纪报》“语多悖逆,倡言革命”,命沿江沿海各地严禁行销。
10月23日。清廷谕内阁各部衙门按照宪政编查馆、资政院所奏筹备立宪格式,统限六个月内,各就本管事宜,将九年应有办法分期胪列奏明。
10月24日。台湾全岛铁路告成。在台中举行通车典礼。
10月27日。清廷命妥慎处理西藏骚乱。清廷以川边三崖、德格两处藏民煽乱,命四川总督赵尔巽、驻藏大臣赵尔丰严密整备,勒限责令解退,倘执迷不悟,惟有奋力驱剿,并饬达寿、张荫棠责问达赖喇嘛。本日,清廷以藏兵犯边,命驻藏办事大臣赵尔丰会商赵尔巽,先行开导,继以兵威,但不可孟浪从事。28日,赵尔丰奏报,全藏僧众因传闻西藏将改为行省,聚众数万暴动,形同反叛,请裁训应否厚集兵力,痛加剿灭。31日,清廷以赵尔丰连电藏乱情形紧急,命妥慎布置,并命理藩部转商****,速电藏僧等解散乱党。
10月28日。孙中山偕胡汉民、汪精卫等自新加坡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