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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国运记事(7)(1 / 3)

日法协定擅自确定各自在华“势力范围”。本年3月,日本获得法国五厘借款三万万法郎,日法同盟遂有水到渠成之势。本日,日法协定及附属宣言在巴黎签订,声明“尊重中国独立与完整”,维持日法在东亚领土之安全。另有关于中国之换文“确定”,广东、广西、云南为法国在中国之“势力范围”,日本在华“势力范围”则为福建及满蒙。8月17日,清外务部以日法协定有碍中国主权,照会日法两国提出抗议。

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规划全国铁路。统筹全局,以京师为轨枢,分东西南北四大干线,并派员勘明缓急,次第兴修。

军机大臣、法部、大理院会同奏请增改大理院官制。拟改推官为推事,改总司直为总检察厅丞,改司直为检察官,三等主机为主簿,又拟分刑事为四庭,民事仍为两庭,各庭设推事五人,并增设看守所。

6月上旬。广东南雄县白顺司地方“三点会”千余人暴动。

6月11日。革命党人刘思复谋刺广东水师提督李准未成。刘思复1904年赴日本留学。次年秋,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1906年夏秋间,同盟会决议在广东举行起义,他回国从事革命运动。起初,在香港主持东方报笔政。本年春,汪精卫由日本至香港,与冯自由、李纪堂等在香港普庆坊设立机关,刘思复也移居其内。当时,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大肆捕拿革命党人,刘思复与张谷山等便密谋刺杀李准,遂移居风翔书院(广州城内旧仓巷)设立长乐留学公所,作为运动学生与军队的枢纽。刘思复探悉李准予每月朔望清晨赴总督衙门,决定在途中炸死他。乃由香港机关部预为策划,刘思复所用炸药及铁弹,均在香港制成,分别携至广州。本日晨,刘思复起草遗书给驻香港的冯自由、胡汉民、汪兆铭、李纪堂等。写完后,取出弹药,配置药粉,先装成一枚,及配置第二枚时,药粉散落铁壳上,因受摩擦,弹忽自爆,伤手足及面部,鲜血狼藉。张谷山闻声而至,急赴邻近图强医院,求医生伍汉持速来诊视。伍汉持见刘思复伤状,初以为被人枪伤,并未疑及炸弹爆裂。图强医学校学生陈逸川等察看伤势时,见藤篮内有铁弹两枚,知为革命党人所为;又见席下露出书信数件,陈逸川即收入袋内。此时警察已至,发现铁弹,渐起疑窦,张谷山知事严重,遂托词往警局带人来验查,密怀革命文件逃去,到好贤街朱执信宅报讯。次日,张谷山、朱执信到香港《中国日报》社告变,冯自由、胡汉民、李纪堂共商挽救之策。时刘思复已由巡警道龚心湛令移至医院治疗,以备伤愈后究办。伍汉持也被牵连逮捕。李准初欲大兴党狱,后由法政学校员工联名禀保,刘思复始获开释,不久解回香山原籍监禁。1909年,因同志陈景华营救获释。

俄国干涉中国黑龙江航行权。《朴次茅斯和约》签订后,辽河、渤海等处航行权和旅大港为日本所占,沙俄转而致力于垄断黑龙江、松花江水系的水上运输。结果,凡吉、黑两省可通行轮船之地,无不为路局轮船所到之处。俄国的东省铁路公司窃取了松花江水路管理权,并以保护航运为名,向中国的通航船只敛收通过税。中国东北地方当局为挽回主权,减少损失,于1907年创设松花江官轮总局,购置小轮,开辟航线。5月29日,黑龙江副都统照会俄国,拟将齐齐哈尔前购小火轮船运至黑龙江行驶,俄廓米萨尔来照刁难称:黑龙江行驶火船之事,“须得彼此妥议后方许可”。本日,俄方指责中国齐齐哈尔号轮航行说:“该管带不谙驶行该江之章程,恐不免有失事之虞”,要求该轮“参照俄国所驶各章”航行,并望转告中国地方官计议拟定暂行航行章程。6月27日,又向清外务部提出无理要求:在航行章程制定以前,“中国船由松花江赴黑龙江应领船牌,并由俄国驻满洲里领事官自行发给执照,或中国地方发给执照,由俄领事签字盖印”,“以便俄员查验放行”。7月19日,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就俄使来函干预华轮行驶黑龙江事咨复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称:“黑龙江本中俄两国公共之江,彼此皆互有航权。从前俄轮行驶黑龙江等处,均未由华官发给牌照,亦并未由俄领事发照请华官签字盖印。现在华船行驶,自应比照办理,以昭平允。”现行驶黑龙江之轮仅有齐齐哈尔商船一支,“无难查核,不至别生枝节”,应俟中俄黑龙江航行章程议妥后两国轮船一律照办。1908年夏,东三省总督派员就松花江水路管理权问题与东省铁路公司交涉,指出事关中国主权,不容他国插手。但俄国船只不仅照常在松花江任意航行,而且东省铁路公司于次年七月公然派船闯入嫩江,直至墨尔根。1909年6月,清廷决定容许各国汽船在松花江航行和贸易,以打破沙俄独占松花江航行权的局面,沙俄公使竟然指责清廷蔑视瑷珲条约,是“违法”举动。双方随即进行交涉,结果于1910年8月8日在北京签订了《松花江行船章程》,确认东省铁路公司轮船和其他俄国船只可以行驶松花江。从此,俄国轮船鳞集,畅行无阻,松花江俨然与东省铁路公司的领水无异,而清廷关于向各国“开放”松花江的决定终未实行。

6月12日。滦州煤矿有限公司成立。官督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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