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则未知其为鲁公子与?郭娄公子与?臧氏之母,养公者也。君幼,则宜有养者,大夫之妾,士之妻,则未知臧氏之母者曷为者也。养公者必以其子入养。臧氏之母闻有贼,以其子易公,抱公以逃。贼至,凑公寝而弑之。臣有鲍广父与梁买子者,闻有贼,趋而至。臧氏之母曰:“公不死也,在是,吾以吾子易公矣。”于是负孝公之周,诉天子。天子为之诛颜而立叔术,反孝公于鲁。颜夫人者,妪盈女也,国色也。其言曰:“有能为我杀杀颜者,吾为其妻。”叔术为之杀杀颜者,而以为妻。有子焉,谓之盱。夏父者,其所为(颜公妻时)有于颜者也。盱幼,而皆爱之,食必坐二子于其侧而食之。有珍怪之食,盱必先取足焉。夏父曰:“以来,人未足,而盱有余。”叔术觉焉,曰:“嘻!此诚尔国也夫!”起而致国于夏父。夏父受而中分之,叔术日不可。三分之,权术日不可。四分之,叔术日不可。五分之,然后受之。这是一个古老的历史传说,年代、人物都不清楚。作者如实存疑,其口吻与表达方式皆酷似口头讲说。整个故事十分曲折:颜公肆淫于鲁宫,又纳贼以弑公。孝公年幼,幸为乳母易子得免(这个情节与著名的《赵氏孤儿》相近),鲁大夫负孝公诉于周天子,天子诛颜公而立其弟叔术。颜氏之妻以身悬赏求报夫仇,叔术杀仇者而娶其嫂。生子名盱,与其侄夏父争食而产生矛盾,叔术乃让国于夏父,自己只取土地的五分之一。这个故事为《左传》所无,写得引人人胜,人物关系和事件进程交代比较清楚,叙述层次井然,有条不紊。
哀公六年,齐陈乞立公子阳生的故事更加有趣:
景公谓陈乞曰:“吾欲立(公子)舍,何如?”陈乞曰:“所乐乎为君者,欲立之则立之,不欲立则不立。君如欲立之,则臣请立之。”阳生谓陈乞曰:“吾闻子盖将不欲立我也。”陈乞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者。吾不立子者,所以生子也,走矣!”与之玉节而走之。景公死而舍立,陈乞使人迎阳生于诸其家。除景公之丧,诸大夫皆在朝。陈乞曰:“常之母,有鱼菽之祭,愿诸大夫之化我也。”诸大夫皆曰:“诺。”于是皆之陈乞之家,坐。陈乞曰:“吾有所为甲,请以示焉。”诸大夫皆曰:“诺。”于是使力士举巨囊而至于中雷(室中央)。诸大夫见之,皆色然(惊骇貌)而骇。开之,则闯然(出头貌)公子阳生也。陈乞曰:“此君也已。”诸大夫不得已,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自是往弑舍。这实际上是一场政治魔术。《公羊传》把这次争夺君位写得像一出滑稽戏。据《左传》所记,事实上并不如此简单,原本头绪很多,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公羊传》把大量事件加以简约,省去许多枝节,结构更加紧凑,以陈乞为主角,着重写囊中出人一场,有意耸动闻听,这正是后世历史小说中惯用的手法。
《毂梁传》文字略少于《公羊传》。叙事情节完整,有一定故事性的约十五六则。大都比较简约,有的颇为精彩,某些地方通过细节刻画人物,显得比较突出。如成公元年:
季孙行父秃,晋却克眇,卫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于齐。齐使秃者御秃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偻者御偻者。萧同侄子处台上而荚之,闻于客;客不悦而去,相与立胥闾而语,穆日不解。齐人有知之者,曰:“齐之患必自此始矣。”《公羊传》亦载此事,较为简单。《毂梁传》则极力描摹,故意使用重叠排比句法,强调四位使者的生理缺陷,加深读者的印象;又记述使者受辱之后的反映,以见其怨齐之深,并暗示齐国安排的这场闹剧,是以后招致惨败于搴的直接原因。这段文字场景热闹,形象突出,后人十分赞赏。
再如昭公四年,楚灵王将杀齐乱臣庆封,把他押到军中示众,说:“有若齐庆封弑其君者乎!”不料庆封却说:“子亦息,我亦且一言。曰:‘有若楚公子围弑其兄而代之为君者乎!’军人粲然皆笑。”把庆封反唇相讥,士兵们对同样是弑君之贼的楚灵王的嘲笑,描摹得神态活现。《左传》亦载此事,但缺少“军人粲然皆笑”这一点睛之笔,对话也不如《毂梁传》之口语化。
又如僖公元年,鲁国公子友率师与莒国的菖孥作战,“公子友谓莒孥曰:‘吾二人不相悦,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友处下,左右曰:‘孟劳。’——盂劳者,鲁之宝刀也。公子以杀之。”本来约好徒手搏斗,公子友输了,却拔出刀来杀死对方取胜。寥寥数语,把公子友的狡诈表现得跃然纸上,也反映了古代武士搏斗必须光明正大,恪守信义,不得以暗器伤人的习俗。
有些小故事带有传奇色彩。如文公十一年,记鲁国叔孙得臣败狄于咸。“长狄也,兄弟三人,佚宕中国,瓦石不能害。叔孙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据范宁《毂梁传集解》:“九亩,五丈四尺”,“兵车之轼高三尺二寸。”长狄身高竟达五丈多,首长三尺多,真是庞然大物了。可能是根据野史,因而颇具神怪意味。
《汲冢琐语》,又称《琐语》,由于用战国古文书写,又称《古文琐语》。
《汲冢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