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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史家典籍(4)(1 / 3)

首先,在民与天的关系上,淡漠天而注重民。郑国大臣子产说:“天道远,人道迩。”认为天道飘渺遥远,难于决定人事,人事只能靠离自己近的人道决定。因此,统治者更重视民众的政治作用,把民心取向作为一个国家政治成败的根本原因。如周景王时,大臣单穆公和伶州鸠劝戒景王,指出作为一个国君,一切事情都要考虑民众的好恶,不能违背民众的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民众的拥护,做事情才能取得成功,否则就会什么事情也做不好,甚至会自取灭亡。又如,郑国人喜欢到乡校闲聊,在那里评议国家政治,有人建议毁掉乡校,郑国大臣子产说:“人民所喜欢的政策我们就推行,所讨厌的政策我们就修改,乡校是我们的老师,为什么要毁掉呢!”在当时,重民的观念意识非常普遍,上至周王室下至诸侯小国都很重视人民的作用,有不少人用民众作用来解释当时的社会政治变化。

其次,在民与神的关系上,把民置于主位,而把神移到了从位。民与神的关系,在春秋以前,向来都是神居主要地位,民为服从地位,即使周初注重民事,也并没把民置于神的头上,只是在敬神的前提下比以往提高了对民的重视罢了。春秋时,人们论及民神关系时往往是民神共重,认为民与神有着共同的情感与意志,神宁则民和,民离则神怒,应该民神兼顾,保民事神;而某些有识之士则提出“民为神主”的重民轻神观,从而在民神并重的基础上又向前跨出了一大步。

再次,在民与君的关系上,注重强调民的作用和利益。中国古代政治观念中素有“牧民”之说,认为君主是统治和管理人民的,君主牧养百姓,就像牧人管理牛羊那样,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牧养与被牧养的关系。春秋时期依然流行此说,不过在如何“牧民”上已经有了新意,认为君主不能任意为所欲为,而应该重视和爱护人民。如,齐国晏婴指出君主不能欺凌自己的臣民;楚国伍举说君与民和睦共处才是君主对民的正确态度;晋国史苏称君主只有与民相依共兴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这种君民相依、共存共兴的认识,看到了君民之间相依存、相理解的共处关系,是民的地位和作用得到重视的重要表现之一。有人提出君主应该“抚民”,即要为民众的安居乐业提供必要的保障;还有人提出君主应该“恤民”,即体恤和善待民众,与民同甘苦,而绝对不能敌视民众;晋国的师旷则把理想的君民关系比做父子关系,主张君主要养民如子,爱民如子。还有人提出民之利就是君之利的观点,认为君主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密切相关的。这是一种以民利为基础,视民利为君利的意识,民的利益是第一考虑要素,君的利益处于从属,是第二位的,这与上述要求君主“忠于民”、“上思利民”的精神相一致。

春秋时的重民思想是有具体时代背景的。在春秋诸侯国大肆争霸,社会战乱频繁的特殊时代,“民”作为财赋和士兵的来源,其人口众寡直接关系到国力的盛衰,而当时北方诸国仍处于地广人稀的状态,国与国之间并不存在封锁的疆界,各国之民一般都可自由迁徙,于是对于统治者来说争取民众也就非常重要。这是春秋时代产生重民思想的一个社会条件。

礼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的文化制度,是等级名分和道德行为的社会规范。礼的目的在于稳定从国到家的各级社会秩序,维护各个阶层的尊卑上下关系,从而使全社会按照既定规范正常运行,保持国家的安定局面。作为稳定国家秩序的社会规范,礼要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加以规定,所以其范围很广,上至国家朝仪,外交往来,下至乡里祭祀,车马服饰,都涉及礼的实施。

《左传》记载的一些战乱征伐、谋臣论辩、盟会外交等活动中,渗透了春秋时代关于礼的认识。春秋时代的礼是对西周札制的继承和发展。当时,一些开明的思想家为了建立一种新的适应春秋时代环境需求的社会秩序,在继承西周传统礼制的基础上,举着礼的旗帜把礼的内容进行了创新式的拓展。礼原本是上层社会维护“尊尊”、“亲亲”的重要工具,到春秋时代,在重民思想影响下,广大下层人民的地位受到重视,礼从不下庶人的权贵专有扩大到广大的人民群众。“夫礼所以整民也”,人民无论是国人还是庶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划人了礼的约束范围。到春秋后期,随着礼的创新发展,人们对礼的论述更为系统化和理论化,将礼和仪划分开来,进一步强化了礼的社会政治作用。

在春秋的礼治观念中,政论家希望建立一种君爱民如赤子、民事君如父母的融洽关系,以求社会的有序和安定团结。所以春秋的礼包括对民对下的要求和对君对上的要求,并且希望两者达到和谐的统一。礼要求君主发布命令不要违背道理,臣下要恭恭敬敬不怀异心,做父亲的要慈爱,做子女的要孝敬。社会所有成员都受礼的约束,从而使整个国家保持一种稳定和谐的状态。

春秋时代社会动荡不安,战争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因此,礼的观念在战争中又有独特表现:首先是王道与霸道并行。王道“尊王攘夷”,即尊重周室为天下共主,抵抗四夷对中原的威胁;霸道“推亡同存”,即联合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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