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赏刑》篇继承、发挥了《农战》篇“作壹”的思想,将其具体化为“壹赏、壹刑、壹教”,并且更加鼓吹好战,主张“富贵之门,必出于兵”。这可能是战国末期兼并战争更加紧张激化的形势的一种反映。
此文开篇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这是此文的核心论点,其逻辑是:由壹赏、壹刑、壹教,达到无敌、令行、下听上,进而至于无赏、无刑、无教。道家主张由“无为”达到“无不为”,此文反其道而用之,认为通过壹赏、壹刑、壹教的“有为”.才能达到“无不为”,进而达到“无为”。法家是战国时期最“有为”的学派,但其思想中亦吸取了道家的“无为”的智慧,不过是反其道而用之而已。
所谓“壹赏”,此文将其明确界定为“利禄官爵抟(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也就是赏只施于有军功者,除此之外,别无异施。这样,被利禄官爵的利益所驱使,人民就会“从之如流水”,“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如此则“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赏刑》篇是主张“厚赏重刑”的,它所谓“明赏不费”,是说只要赏得正确,则虽然施行厚赏,财源也不会浪费、枯竭。为什么呢?因为“壹赏”可以使“兵无敌”,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战利品源源而来,则“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作者引史为据,说殷、周的始封之地都不大,但汤伐桀、武伐纣,大败其军,然后裂土封诸侯,士卒可以安居,兵车可以不乘,连牛马都可以放之于山野而不收,这就是汤、武之赏。这种赏是“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所以它是不会枯竭的。汤、武打败桀、纣之后,“海内无害,天下大定”,于是偃武修文,作礼乐以申其德,此时“禄赏不行而民整齐”,这就是“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了。作者强调了在一定条件下,厚赏可以“不费”,“壹赏”可以向“无赏”转化,其中蕴含了辩证思维的智慧。
关于“壹刑”和“壹教”,作者也是采取同样的方式,来论证重刑可以使民众不敢以身试法,最终转化为“无刑”,“壹教”可以在教成之后民俗不变,最终转化为“无教”。运用辩证法,论证从三“壹”转化为三“无”,这是本文的一个突出特色。
所谓“壹刑”,就是“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这里包含着以下几层含义:首先是“刑无等级”,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破了以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其与现代法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制法和施法操之于君主的独断。其次是“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一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就是说无论以前是否有功、做过善事,只要现在犯了法,都不能减刑、赦免。第三是施行“重刑连其罪”,有犯法者“刑及三族”,同僚犯法而知情不报者,与犯法者同科,若举报则袭其官爵田禄。作者说:“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作者是为法家的严刑峻法作辩护,我们从其思想深刻的一面也可以看出其刻薄、残酷的一面。
所谓“壹教”,就是除鼓励战争之外,禁绝“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等等“国害”,使“富贵之门,必出于兵”。作者狂热地鼓吹战争,主张造成一种“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的形势,使人民除参战立功之外,别无牟取富贵的他途。这样,人民就会“闻战而相贺”,甚至“起居饮食所歌谣者”也是战争,强壮者务于攻,老弱者务于守,死者无悔,生者奋勉。总之,全民皆兵,全国是一片战争狂热的情绪。使人民养成了好战的气质和风俗,作者认为,就可以从“壹教”转化为“无教”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法家的军国主义思想。凭借这样一种思想,秦国在战国末期成为兼灭其他六国的“虎狼之国”。
文章最后说:“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壹赏、壹刑、壹教,对于秦兼灭六国、统一天下确实起了关键的作用;但是,仅仅“审壹而已”,排除刑赏、农战之外的其他治国方策,这也是秦祚短促、二世而亡的一个重要原因。秦任法家学说而留下的经验教训,不能不引起后人的深思。
墨子与墨家散文
墨家学派创始人墨子,又名墨翟,鲁人(另说宋人或楚人),约生于公元前468年左右,死于公元前376年左右,活动期在孔子之后,孟子之前。他年轻时做过木匠,并曾学儒,后另立学派,自称奉行大禹遗教,生活十分刻苦。他和孔子一样,一生东奔西跑,到处宣传游说,曾一度担任宋国大夫,更多的时间以教育为业。墨家学派实际上是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团体,纪律严格,领袖称“巨子”,代代相传。墨子即第一代巨子,跟随墨子的信徒达一百八十人,大多来自下层。墨子有时推荐弟子出去做官,或参加防御战争。他们都非常勇敢,不怕牺牲。墨学在战国中期与儒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