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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先秦诸子散文(31)(1 / 4)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奠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赢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性,不知则学,力尽而服。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遇,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爱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者,退德。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修汤武之道。汤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奠之能开也’故三代不四。非胡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占者,先德而治;效于今者,前刑而法;此世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则国治,国治必疆。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效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蘖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赏析】

所谓“开塞”,即清除障碍、开拓新路的意思。此文开篇就叙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在“天地设而民生之”的初民社会,“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亲而爱私”。当此时,人们都努力去战胜对方而夺取私利,于是就发生争斗和争吵。由于争斗和争吵没有一定的是非评判标准,人的理性不能得到体现,所以后来就有贤人出,建立中正的标准,主张无私,人们也就喜好仁爱了。当此时,亲亲之道废,而崇尚贤人的思想立。仁者以爱人利人为职责,而贤人则要争着出人头地。这样争为人上的事情发生久了’社会仍会有纷乱。于是后来就有圣人出,划定土地、财物和男女之别。有分别而无制度不行,所以就创制了法律。有法律而无司法的人不行,所以就设置了官吏。有官吏而无统一的管辖不行,所以就建立了国君。有了国君,则崇尚贤人的思想废,而尊重权贵的思想立。——由此,《开塞》篇总结出“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尚)贤而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的三世说。此三世说虽然不完全符合历史进化的实际情况,但大致反映了人类社会由母系到父系,由亲亲爱私到有一定的道德规范,由平等到尚贤,由尚贤到尊官,由无法、无官、无君到有法、有官、有君的历史进程。

《开塞》篇进一步指出,亲亲是以自私为道,而建立中正的道德标准则是使自私不得伸展;尊贤是以才德相竞争,而建立国君则是使贤人没有用处。这三个时代并不是行事彼此矛盾,而是人们所走的道路发生了阻窒,因而所重视的东西就有了变革;社会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因而所采取的办法也就不同了。——在这里,道德、贤人、国君等等都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因旧路已经不通而新路需要开拓所必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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