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教。人只有在这种社会制约和教化中,才能通过实践逐渐克服其情发而不中节的非和,达到情发而中节的达道一和,亦即达到中与和的对立统一。这是一个人在其社会属性中承受其社会制约和教化的过程,它对儒家哲学,同时也是一个“致和格物”、修身正心的过程,是一个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为仁”的自我完善过程。
子思说:“诚者,天下之道也”,“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如果人心全为其明德之性作为人性亦即真实无妄的所充溢,人性或理性通往真理的思维规律便能所向无碍、畅通无阻地起作用,这便是一个至诚的实在性。达到这一点,人心便完全成了一个理性以感性为中介而与存在的同一性,因而它能洞察人伦之道和一切事物的规律。这便是无须“修身正心”的“有为”而能无为无不为的一个实在性,这样的人便是孔子所说的“不断而得,从容中道”的天生圣人。子思认为,圣人之心,至诚如一,具有由诚而明,亦即由性而明的全德。
子思说:“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合外内之道,是一个人性的理性规律与客观存在规律的主客统一性,二者在其统一性中是一个见之于人性的道,所以人据此因时而发之,便无不中道而理当。天道是一个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体,它的整个属人环节,也必须是这样一个主客统一体。这种观点的展开,必然是一种具有客观真理意义的物质论和万物有灵论。
子思的思想有形而上学的若干特色,但也有辩证的思维。
中和之道从反对矛盾转化的立场出发,重视对立间的相互依存,重视(并极端夸大)同一性在矛盾发展中的作用。它所推崇的中,即是哲学上所说的同一性,是辩证法的一个片段。
《子思》极力强调主观努力的意义,它的名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儒学传统中大量保福避祸方案的哲学概括。我们应当承认,儒、道、法各家的发展观,对于辩证法各有所见,亦各有所未见。对中庸之道的阻止转化、固循守回、反对变革的倾向加以否定是完全必要的,这种否定不应当妨碍我们肯定其对矛盾同一性的正确认识,正如肯定法家对矛盾斗争性的犀利洞察不应当妨碍否定其抹煞矛盾同一性的观点一样。
“天人合一”是儒学的大一统,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原理,掌握了天人合一,也就掌握了《子思》的基本精神,也就掌握了中国儒学的精神。
“天人合一”是天道与人道的合一。天道作为人世间的公理,它是由人去把握支配的。人可以并且应该在客观规律面前充分发挥主动性,做世界的主人。而“天人合一”从美学意义上讲,它追求的是一种和谐美。只有人与人和谐、人与物和谐,才能达到乾坤运转的整体和谐。反之,则是混沌无序,则是人妖颠倒,则是纷争、动荡,一团乱麻。社会不进步,人类不得安宁,失去安定和团结,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机运。除了倒退,别无其他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是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平民百姓所最不愿看到的。
要追求并力争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关键还是在人,在人心,在人性。于是这又回到了仁与义、人的本性抑或说人的道德修养上来了。因此,以仁为本,从善如流,德行统一,允执其中,仍然是我们不可悖离的宗旨。
《礼记》
《礼记》是儒家经典“三礼”之一。《礼记》四十九篇中的大部分是孔门七十子后学者所作。其中的《中庸》、《表记》、《坊记》、《缁衣》是子思子所作,《乐记》是公孙尼子所作。
《礼记》的内容驳杂而丰富,它不仅记载了许多古代生活中实用性较大的细仪末节,而且详尽地论述了各种典礼的意义和制礼的精神,比较透彻地宣扬了儒家的礼治主义。
首先,《礼记》强调了礼的作用与意义。
礼是“君之大柄”,是统治者手中的工具,这就明白无误地把礼的本质告诉了人们。这实际上是告诉统治者,礼是用来“治政安君”的,因此绝不可轻易放弃。同时,礼又是用来确定社会生活中各种不同的人的等级亲疏关系的,所谓“定亲疏”、“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亲”。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等级制度是中国儒家政治学说的核心。血缘关系明确了,亲疏关系也就决定了,等级制度也就形成了。不同的等级意味着疏远,不同的血缘意味着不同的等级。
作者认为,不同等级,不同血缘的人,就是靠礼来维系的,一旦每个人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等级,明白自己的社会、家庭角色,以礼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就不会破坏家庭、社会秩序,这样,社会自然就稳定了。统治者当然电就不必为丧失统治权而担忧了。作者还认为,礼还是一种判断是非的工具,所谓“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分争辨讼,非礼不决”。世间的是非纷争,不必以法律为依据来解决,而完全可以根据礼来裁定。实际上等于说,法律是不必要的,礼才是根本。
风俗浇薄,礼